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朔州市科协决算予以公开。
目 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预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3、车辆情况
4、房屋情况
5、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团结和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党的科技方针,实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3、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参与国家事务、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
5、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优秀科技工作者,向市政府和社会各界举荐优秀人才。
6、接受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学会与企业的协作,开展科学技术咨询活动,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
7、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8、编辑出版科普书、报,兴办和发展符合科学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共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朔州市科技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市科协于1990年1月成立,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为朔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1个办公室,编制7人,较上年度增长0。下属1个差额事业单位,编制5人,较上年度增长0。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收入为157.84万元,支出17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71万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预决算情况说明
1、市科协2017年收入总计157.84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2016年收入220.85万元)相比减少了63.01万元,主要原因在2017年财政压缩科普经费、科技馆项目和三公经费减少。
2、市科协2017年支出总计172.17万元。与上年(383.48万元)相比减少了2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馆项目前期工作结束和经费压缩所致。
(二)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在2016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数。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因公出国(境)7.98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55万增加7.68万元,增幅78 %。原因是连彩霞因公出境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61.05万元,比2016年 42.9万元增加18.15万元,增幅幅29.7%,增加原因是车补发放和运行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科协政府采购决算总额83千元,全部用于采购货物和印发科普资料。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总额为98万元,与2016年相同。其中:车辆三辆,价值3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9.1万元。车辆上缴报废两辆,未在固定资产系统中体现。
万元相比增加0.71万元。
3、车辆情况
公车改革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晋F01122),本年度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4、房屋情况
我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机关事务局)房屋面积161.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61.6平方米、会议室用房0平方米。
5、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主要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