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水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朔州市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政策以及行业标准;

2、负责防止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市水文工作。负责全市水文水源监测和管理,对全市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5、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9、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湖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11、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

12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朔州市水务局部门决算主要包括水务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朔州市水务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朔州市水务局(本级),其中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有5(朔州市水土保持站、右玉水土保持试验站、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节约用水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桑干河水利管理局

镇子梁水库管理局

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西山引黄灌溉管理局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体情况

朔州市水务局2017年收入4542.12万元,比上年减少1541.67万元,减少25.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96.41万元,减少26.24%;事业收入52.5万元;其他收入2.33万元,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增加250%

(二)支出总体情况

朔州市水务局2017年全年支出4561.6万元,比上年减少5020.91万元,减少52.40%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50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4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3万元。

1.基本支出2969.45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349.2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监管、土地治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3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2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8.8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53.7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朔州市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4万元,比上年减少3.58万元,减少11.85%;比预算减少2.36万元,减少8.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水务局运行经费支出54.43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朔州市水务局部门共有车辆27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6辆和其他用车1辆。本部门有1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一套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朔州市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133.1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8.74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6.7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84.6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65.7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44.05万元, 占采购支出总额的34.22%

预算绩效情况:我局对2017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1-9表)

朔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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