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朔州市信用信息中心成立于2008年,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单位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单位实有人数5人,全部为事业人员,办公室3人,财务2人。

二、2017年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46.61万元,支出合计46.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万元),较上年减少0.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3万元,比上年减少6.4万元,减少主要是2016年度支出中包含补缴2014年10月-2015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万元,比2016年增加5.3万元,增加是由于网络租赁支出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6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是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发放精神文明奖。本年度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是2.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万元,2016年减少8515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在落实车改政策的同时健全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的动用审批制度,车辆动用次数和燃油费明显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车辆在编数一辆,实际保有量一辆。办公用房为主管单位市工商局所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全年网络运行维护费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网络正常运行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