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在山西省气象局和朔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气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科技业务科和计划财务科(审计室)4个科室。中央编制直属事业单位 5个,分别是朔州市气象台、朔州市气象服务中心、朔州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朔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朔州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市级编制直属事业单位 1 个,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朔州中心。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法规科)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的起草,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组织发布全市气象行业重要信息;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局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规章制度;负责局应急值守管理;协调、指导和处理与气象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并承担向上级报告与气象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气象信息的报送工作等。

2、科技业务科

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的管理;负责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负责气象观测站的迁移管理;负责气象装备保障业务管理;组织协调气象无线电工作;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管理;负责全市气象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资料档案及开发应用的管理;组织进行综合气象观测、气象装备、气象信息网络、气象资料档案的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及其应用业务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3、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人才队伍、团队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考核奖惩、人才交流、人事统计、职称评审管理、人事档案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订气象培训工作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市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市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资金账户管理,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指导全市气象部门会计业务工作。

(二)直属单位

1、朔州市气象台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台的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承担本地区城市天气预报、天气预警产品的制作和发布工作,承担本地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预报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对县级气象台进行预报技术指导。开展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和检验评价工作,承担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为本地区的重大社会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气象应急保障技术支持等。

2、朔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业务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益气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突发公共事件产品的制作、发布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气象灾害、责干旱、森林火情等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工作;负等工作的评估工作等。

3、朔州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信息网络技术保障工作规范、保障工作流程,承担市、县两级的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业务、办公网络设备及业务系统的维护保障等。

4、朔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气象事业发展及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制定并带头实施等。

5、朔州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拟定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规范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财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市气象局本级和所属县级气象局财务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负责市气象局机关、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市气象局所属县级气象局(站)、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制定有关财务报表等。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人员机构情况

截止201712月,市局中央编制实有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地方编制人员2人。与2017年底人数一致。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与2017年预算对比情况

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为17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2万元,下降4.9 %。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津补贴减少。

(三)2018年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万元,比2017年预算184.5万元减少9.2万元,下降4.9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为:基本支出津补贴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其中:出国经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零,比2017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2018年人工增雨防雹次数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气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网络租赁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朔州市气象局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万元,主要是购置多功能复印机。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朔州市气象局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占有总体情况

目前朔州市气象局总资产为815.9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57万元;通用设备613.47万元;专用设备120万元;图书0.6万元;家具48.23万元;气象专用设备22.1万元。

2.车辆情况

朔州市气象局目前共有车辆8辆,车辆价值327.3万元,分别为晋FN5639、晋F19236、晋F71865、晋FQX688、晋FQX005、晋FQX001、晋FQX668及晋FB6888,财政供养5辆。

3.房屋情况

朔州市气象局占地40000平方米,房屋面积2450平米。(二层砖混)。

4.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资产共计488.68万元,包括计算机11079.2万元;网络设备3366.41万元;打印复印设备4820.46万元;投影仪10.8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22.46万元;照相机258.2万元;显示屏19.12万元;气象雷达229万元;其他气象仪器22125.78万元;空调10.34万元;人影设备(烟路)7.7万元;家具等其他设备139.21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朔州市气象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全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森林防火、人工增雨(雪)气象服务工作。春、秋季森林防火重点期,主动与林业部门协商沟通,及时了解森林防火气象服务需求,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加强火险点监测,及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乡镇准确发布信息,做好预防。抓住一切有利天气过程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缓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保障。

(五)其他

政府性基金预算为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