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朔城分局
2018年预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朔州市质监局朔城分局于1993年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年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朔城区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局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拟定本辖区质量发展战略;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5、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
6、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
7、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管理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按规定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和锅炉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并依法组织查处。
9、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朔城分局(本级) |
2 |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朔城分局稽查队(局属事业单位) |
(一)朔州市质监局朔城分局内设3个行政股室(办公室、业务管理股、监督股)。根据2014年机构改革定编,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朔城分局现有人员编制18名(其中:公务员16名、工勤人员2名),2018年预算实有人数17名(其中公务员16名、工勤人员1名),实有退休人员5名,遗属人员1名。现有工作用车辆2辆。
1、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财务和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
2、业务管理股主要职责:负责朔州市朔城区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工作。
3、监督股主要职责:负责朔州市朔城区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
(二)朔城分局稽查队现有人员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其他人员3名),2018年预算实有人数7名(管理人员4名、其他人员3名)。
稽查队主要职责:指导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根据分工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日常行政执法和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12365热线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报表(见附表)
二、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预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8年总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92万元,比2017年的240.6万元增加12.3万元,2018年总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万元,比2017年的240.6万元增加12.3万元,增长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朔城分局(本级)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万元,比2017年的173.4万元增加9.5万元,增加5.5%。
(1)工资与福利支出152.2万元,比2017年123.6万元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采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到工资福利支出,原因二是人员调资增加,及相应的医保、社保等各类缴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比2017年26.2万元增加1.1万元。福利费增加0.2万元及公务费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物业费调整增加0.1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三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减少0.3万元是财政统一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比2017年23.6万元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采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到工资与福利支出。此项只包含退休人员的采暖补贴和遗属生活补助。
2018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示范补助经费、行政执法打假办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业务办案费,同2017年。
3、稽查队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2018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60万元,比2017年的57.2万元增加2.8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
(1)工资与福利支出57.5万元,比2017年47.1万元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调整采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到工资福利支出,原因二是人员调资增加,及相应的医保、社保等各类缴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比2017年2.4万元增加0.1万元,其中福利费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计提基数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比2017年7.7万元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采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到工资福利支出。
2018年稽查队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同2017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朔城分局(本级)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基本支出4.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4.7万元,无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同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安排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新调拨了两辆公车,办理相关手续及维修费用需要增加。
朔城分局(稽查队)2018年预算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费和出国(境)费用,同2017年预算。
三、机关运行费增减变动情况
朔城分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27.3万元,比2017年的26.2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4.2%,福利费增加0.2万元及公务费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计提基数增加;物业费调整增加0.1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三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减少0.3万元时财政统一减少。
稽查队2018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比2017年的2.4万元增加0.1万元,增加4.2%,其中福利费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计提基数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2018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8年度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总价值为73.15万元,具体如下:
1、车辆情况:编制车辆2辆,实有2辆,总价值为7.05万元。
2、房屋情况:现有办公楼位于朔州市朔城区政府行政北楼一楼,办公面积300平方米,总价值35万元,为本单位所有但是由朔城区政府机关事务局统一进行管理。
3、其他通用设备及家具类占有价值为31.1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朔城分局无绩效管理评价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朔城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朔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