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国民主同盟朔州市委员会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支出预算明细表

5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8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①固定资产情况

②车辆情况

③房屋情况

④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朔州市工商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联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推动工商联各项工作任务在新时代开创新局面,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朔州篇章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通过组织或参与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和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在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团结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工商联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以党组理论学习带动机关和党员民营企业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坚定的政治站位做好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工作,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问题上自觉向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讲政治放在推动一切工作的首位,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深入开展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活动。一是开展山西省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二是推动落实“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新时代表率”倡议。三是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班活动,将培养民营企业家队伍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同步谋划、推进,在实践中锻造出一批视野更加开阔、心态更加恒定、走在时代前列的新晋商。

四、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按照市委“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行动的要求,立足我市非公经济发展,聚焦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军民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等重点方向和人才、融资、营商环境等难点问题,进行长期深入研究,提高建言献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好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

五、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好全国工商联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畅通企业家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家诉求长效机制,促进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加强和民营企业的联系工作,提高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

六、继续深化“百企帮百村一精准到户”扶贫行动。着力在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到户”扶贫行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聚焦产业扶贫,跟踪服务好“百企帮百村-精准到户”产业扶贫项目。推进光彩事业发展,引导民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有效衔接。

七、深入开展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一是开展营商环境改善活动。按照《中共朔州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和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的部署,巩固深化“兑现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承诺”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进一步在维护民企产权,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方面把服务工作做扎实,把环境改善工作做扎实。二是开展典型示范活动。深入分析我市优秀企业家的典型案例,发现和树立各行业转型成功的标杆企业。配合省工商联做好2018年度全省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工作,宣传推广优秀企业家的成功经验,提高优秀企业家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三是开展引导民营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活动。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主动顺应、积极融入“2+7”产业格局,特别是在培育发展高端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生物医药、文化旅游、草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等新兴产业上求突破、上台阶。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以企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配套招商。

八、持续抓好“五好”县级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好、会员发展好、商会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等5各方面指导县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加强“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提高基层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按照“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商会整体建设水平,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制定“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四好”商会建设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和评比推荐。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干部对新时代、新知识的培训、学习和研究,全面提升工商联干部的能力素质。扎实搞好机关“三基”建设,着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各项基础性工作。完善机关规章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十、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组织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等。组织开展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中共朔州市委关于开展“力戒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好对“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次公开的部门预算为朔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预算,我单位为正处级建制单位,下设科室1个(办公室)。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预算安排情况

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市工商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详见: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支出预算明细表

5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8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预算收入为115.8万元,2018年度经费支出预算为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安排12.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的支出安排2.1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2017107.8万元增加了8万元,增幅6.91%,增加原因主要是:调入工作人员2名。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2017年“三公”经费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工商联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2.3万元,比20175.3万元增加7万元,增幅56.91%,增加原因主要是调入工作人员2名。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工商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全部用于采购货物预算。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服务。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①目前,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8.33万元,其中:车辆一辆,价值9.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9万元。

②房屋情况我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机关事务局)房屋面积115.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5.5平方米。

③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主要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无绩效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