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鲁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2、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市场主体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市场主体实施年度报告制。

4、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6、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9、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负责单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

12、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鲁分局行政编制83人(其中77名公务员、6名工勤人员),实有人员79人(其中74名公务员、5名工勤人员)。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股、法制股、企业注册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办公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应急管理、信访、保密、统计、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宣传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和综合性调研性工作;负责基本建设性审核、监督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财务股

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3、法制股

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承担行政执法证的管理;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企业注册股

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准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核准企业的名称。

5、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定商标监督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制定全区商标发展战略;认定知名商标,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办公室

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纪检、统战、群众工作等;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非公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直属机构2个(经济检查大队、市场巡查大队)、下辖工商所5个(南城工商所、北城工商所、白堂工商所、下面高工商所、凤凰城工商所)。

   朔州市平鲁区消费者协会编制4人其中财政拨款2人自收自支2人;朔州市平鲁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编制3人其中财政拨款2人自收自支1人;朔州市平鲁区民营企业协会编制3人财政拨款1人自收自支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2、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支出预算明细表

3、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4、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5、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6、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8、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9、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10、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11、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02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9万元、其他支出34.0万元。

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760.5万元,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651.5万元增加109万元,增长16.7%,相比变动的原因: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福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部分职工职级并行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调资经费有所增加;

2、2018年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我局增加了2名考录公务员;

3、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将住房公积金和在职人员采暖补贴并入工资福利支出。

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较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97.3万元减少10.7万元,减少5.42%,相比变动的原因;

1、由于人员变动其他交通费减少,国库支付网络租赁费减少;

2、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9万元,较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0.7万元减少101.8万元,减少72.35%,相比变动的原因:

    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住房公积金和在职人员采暖补贴进行了调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6 万元,比 2017年预算 31.7万元减少 3.1万元,下降9.78%。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1万元,比 2017年的 31.2万元减少了 2.6 万元,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接待费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5万元,与 2017 年的 0.5万元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万元,与 2017年持平。

2018 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采取多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由于我局在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车辆出行次数降低了车辆运行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支出均明显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2018年所属协会等4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0.36%,原因是:

1、人员变动福利费增加0.4万元。

2、物业费减少0.2万元;

3、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减少0.4万元;

4、公务费减少0.2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鲁分局政府采购预算   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局车辆预算编制数12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执法用车7辆;交通运输设备固定资产账面值212.36万元,实有车辆29辆,其中在使用车辆12辆,待报废车辆17辆。

2、房屋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4031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3100平方米、北城工商所办公用房148平方米、下面高工商所办公用房248平方米、凤凰城工商所办公用房321平方米、白堂工商所办公用房214平方米)固定资产账面值367.40万元;南城工商所办公用房是租赁的,租赁面积是163.53平方米;我局行政办公楼和南城工商所采用集中供暖,集中供热面积是3263.53平方米;其他4 个工商所未实行集中供热还是自有锅炉供暖。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通用设备是147个账面价值20.46万元;专用设备390个账面价值91.52万元;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1324个账面价值48.47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朔州市工商局平鲁分局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