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朔州市委员会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

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⑴固定资产情况

⑵车辆情况

⑶房屋情况

⑷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朔州市委员会是朔州市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内设办公室、青年发展部、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学校部、少工委等部室,下设事业单位市青年创业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一)工作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朔州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积极为城市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朔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朔州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县(市)区、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6、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7、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团市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积极为城市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深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提升政治理论的号召力,唱响青少年理想信念主旋律。坚持把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提升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占领青少年思想道德制高点。广泛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提升网络媒体的引导力,把握青少年思想引导主动权。加强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与运用,拓展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进军网络新媒体的主攻方向,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全力提高网络新媒体工作的质量,进一步运用好新媒体引导青年的新途径、新办法。

    2、动员青年投身城市建设

团结带领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和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推动青年岗位建功、争创一流。

服务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建功成才。以创建青年创业示范岗为目标,充分发挥市青创中心、青年企业孵化器的阵地优势,加强创业培训,做好项目推介,宣传创业典型。

组织动员青年弘扬新风、引领风尚。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完善社会动员体系,壮大青年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3、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坚持竭诚服务青少年的生命线,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用,构建科学的青少年维权组织化工作格局。

    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围绕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建一批普法青年志愿者队伍,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进社区,组织青少年参与共建法治社会实践。

    4、全面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

抓实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以扩大有效覆盖、增强基层活力、加强阵地建设、持续支持基层为目标,巩固提升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城乡区域化团建工作成果。

推进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

加强团的外围组织建设。指导青联、学联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以团带队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朔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见》,为少先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团市委部门预算包括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市青年创业服务中心和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其中,一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委本级),所属事业单位2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较上年度增长0;事业编制7人,较上年度增长0

2018年纳入团市委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

2

朔州市青年创业服务中心

3

朔州市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共青团朔州市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后

一、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预算安排1708千元,其中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本级1399千元:基本支出1137千元,项目支出262千元;青年创业服务中心83千元:基本支出83千元;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226千元:基本支出226千元。

    2018年预算安排1902千元,其中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本级1474千元:基本支出1152千元,项目支出322千元;青年创业服务中心114千元:基本支出84千元;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314千元:基本支出314千元。

  

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增加194千元,其中共青团朔州市委员会本级增加75千元:基本支出增加15千元,青年创业服务中心预算项目支出增加30千元;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增加88千元。以上预算的增加基本都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预算47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千元,与2017年“三公”预算47千元一样。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共青团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20千元,比2017216千元增加4千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务费和福利费的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占用总体情况

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为1170千元。                                    

  2、车辆情况

  我单位有2辆公务用车(晋F00171、晋FV2233)。

  3、房屋情况

我单位使用其他单位(机关事务局)房屋面积238.5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0.78平方米、会议室用房30.98平方米,库房16.75平方米。

     4、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主要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

(四)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 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 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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