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质监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将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朔州市质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朔州市质监局于1993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2、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4、管理和指导标准化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8、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组织拟订并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情况

12018年纳入朔州质监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3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4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市质监局(本级)内设13个行政科室(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监督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3、根据2014年编制调整(朔编办字〔201449号)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总编制156人,实有在职146人,退休32人。其中,市质监局(本级)编制39人,实有40(市编办已将编制数核减,实际人员及预算仍在市局),退休7人;市稽查分局编制18, 实有17人,退休2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79人,实有72人,退休,21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20人,实有17人,退休2人,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合同制职工6人,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临时用工人员9名。

4、根据朔州市车改办最新核定数字显示,朔州市质监局核定在编车辆5辆,其中市质监局本级3辆,市检测所1辆,市稽查分局1辆,实有各种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决算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8年总收入2203.30万元。预算总支出2203.30万元,比2017年的2115.1万元增加88.2万元,增加4.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增资基本支出增加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检验测试所项目经费增加87万元。

22018年基本支出1501.3万元,比2017年的1500.1万元增加1.2万元,增加0.0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增资基本支出增加。

32018年项目支出702万元,比去年的615万元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检验测试所增加项目支出87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3.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52.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去年的102.4万元减少48.8万元,减少47.66%。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1万元,减少72.41%;车辆运行费减少46.7万元,减少46.93%。主要原因是:1、执行国家厉行节约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8.4万元;2、由于检测所取消收费,与收费相关联的“三公经费”支出40.4万元财政未批复下达。

三、机关运行费增减变动情况

市质监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58.8万元,比2017年的62.1万元减少3.3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公务费因人员变化减少0.4万元,物业费核减0.8万元,网络租赁费核减0.3万元,福利费核减0.2万元,其他交通费因人员变化核减1.6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朔州市特检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

(二)2018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编制车辆5辆,实有37辆。

2、房屋情况:现有办公楼(检验检疫综合楼)位于朔州市顺义路48号,为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并统一进行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