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要求,现将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县区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开发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负责市级党政群各部门以及开发区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批市直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审核县()委、政府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市、县()、乡镇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下达全市各级各类专项编制总额。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属正、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审批正、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审批县()属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并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批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控编审核制度的组织实施以及人员增减、在职人员身份、职务变化的注册审核工作。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党委序列,是正县级建制。内设职能科室4个:综合科、市直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朔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朔州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朔州市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其中,朔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单位,朔州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和朔州市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均为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二、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以上表格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表1-8。本部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24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5.5万元。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万元。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和福利支出1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研究中心调走一名副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考入一名参照公务员人员,一名正科由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到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3万,和2017年一样,没有变化。无出国经费,无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朔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7%,原因是2017年有人员调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四)其他说明

1    政府采购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性指标: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 1辆办公用车。

房屋情况:在政府办公楼有办公用房193平米,服务用房40平米,在市政府招待所有办公用房62平米,共有基本办公用房295平米。

4、绩效管理情况

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实行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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