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畜牧业地方性法规、政策;研究畜牧业经济发展规律,进行畜牧业市场预测和生产形势分析;

2、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草牧业试点市、北方农牧交错结构调整先行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等战略规划的相关建设任务;

3、负责草原资源勘测、动态监测、草原保护利用;开展饲料资源调查、动物营养研究及草原病虫害防治等。

4、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技术工作;

5、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6、收集并发布畜产品及畜牧业生产供求经济信息;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培训、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科研项目;负责畜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7、组织实施奶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奶牛苜蓿行动计划;负责奶畜饲养技术服务;负责奶样、饮料、兽药的技术抽检任务;

8、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朔编字〔20179号文件精神,2017713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隶属于朔州市农业委员会,前身为市畜牧兽医局,现为副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下设一室两科,即办公室、技术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牧草饲料工作站、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市畜禽繁育工作站。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37人,实有3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表一)(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表二)(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表三)(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四)(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表五)(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表六)(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见附件)

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表八)(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度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拨款390.5万元,2017年度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0.5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85.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5.5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2017年增长100%。增长原因为:2017713日成立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7年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拨款9.3万元,2017年度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拨款0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2017713日成立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7年无预算。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9.3万元,比2017年增长

9.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接待费无安排。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级)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0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无预算,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2017713日成立朔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7年无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占用总体情况:20177月至今未与朔州市农业委员会剥离固定资产。

2、车辆情况:2018年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保留草原防火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F36917;畜产品监测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FX2282;牧草站办公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FXH005;繁改站办公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FW1898.

    3、房屋情况:暂用原畜牧兽医局办公楼。

    4、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