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房产管理局2018预算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已批复的朔州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及2018年任务

指导全市房产行业管理,仲裁房产纠纷;承办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2018年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两大任务”工作主题,围绕去库存、分配保障性住房、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发展物业服务业、发展租赁市场、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等“一去一分一整三发展”工作思路,“强调控、强监管、抓落实、提服务、保稳定”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房产管理局预算编制由房产管理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8年度纳入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有房产管理局本级,     共有编制10个,在编在岗人员10人,其中内设办公室、物业科、房产科、信息科四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编制3个,在编在岗3人;局属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共有编制5个,在编在岗1人,局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编制10个,在编在岗10人。

二、2018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8 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8 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支出预算功能经济分类总表(财政拨款)

52018年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总表

6、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8、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9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房产管理局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6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同比上升3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朔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经费,其经费按项目 “取消收费单位补助经费”列入局总预算。

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2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6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同比上升3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朔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经费,其经费按项目 “取消收费单位补助经费”列入局总预算。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18.3万元,比上年增加5.7万元,同比上升4.81%,主要原因是将对职工的取暖费列入了工资和福利待遇项下;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5万元,同比下降3.96%,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原有开支的基础上再行压缩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同比下降155.71%,主要原因是将对职工的取暖费列入了工资和福利待遇项下;其他支出80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按政策取消收费后,将工作经费按局本级项目款列入。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规模较小,支出量少,未实行政府采购。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在编在册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现有办公场所298平米,为市住建局一楼部分办公室。统一由市住建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没有占用其他国有资产。

5、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4.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上年持平。车辆保有量2辆。

6、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6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同比上升3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朔州市房交易中心”的经费,其经费按项目 “取消收费单位补助经费”列入局总预算。

7、绩效管理情况

朔州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国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