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商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文件要求,现将经朔州市财政局批复的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

(五)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因此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市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研究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五)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朔机构和外国驻朔官方商务机构。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一)内设科室:朔州市商务局内设6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市场建设科、市场运行科、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商贸服务管理科。

(二)下设事业单位:下设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分别是朔州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参公)、朔州市投资促进中心、朔州市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朔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朔州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西省朔州市委员会。

(三)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45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预算收入66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3万元,其中:海关事务70万元,商贸事务594.3万元。

2018年预算收入较2017年预算收入662.6万元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压减4.3万元,二是项目收入增加6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149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3万元,其中:海关事务70万元,商贸事务594.3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和福利支出430.6万元,其中:局本级188.3万元,酒类管理办公室47.5万元,投资促进中心41.8万元,开发区管理办公室26.6万元,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26.8万元,中国贸易促进会朔州委员会47.8万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万元,其中:局本级207.4万元,酒类管理办公室4.2万元,投资促进中心1.8万元,开发区管理办公室1.1万元,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0.9万元,中国贸易促进会朔州委员会2万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万元,其中:局本级13.5万元,酒类管理办公室0.1万元,开发区管理办公室0.6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较2017年预算支出662.6万元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基本支出4.3万元,二是增加项目支出6万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119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45.8万元,原因是2018年山西省商务厅安排的出国活动减少,我单位因公出国费用也相应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0万元,较2017年减少50万元,原因是省商务厅安排的出国活动减少;

公务接待费用2万元,与2017年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2017年增加4.2万元,原因是2018年增加大同海关朔州监管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同,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单位车辆保有量为7辆,公车改革后保留3辆。2018年预算为3辆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朔州市商务局机关及朔州市酒类管理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万元,减少0.8万元。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俭原则,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朔州市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具体详见附表《朔州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占用总体情况:截止2017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4347.54万元。

2、车辆情况:单位车辆保有量为7辆,价值103.1万元。公车改革后保留3辆,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3辆。

3、房屋情况: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833㎡,价值3885.16万元,现为朔州市商务局、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大同海关朔州监管组三个单位共同使用。

4、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除车辆、房屋以外,其他固定资产为359.28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正在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设定,突出了保障时效和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设定。我局2018年没有需要实行绩效目标考核管理的重点项目。

(五)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因此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且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