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研究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制定申报落实全市年度扶贫开发计划,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扶贫项目实施;负责对全市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察;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承担全市科技扶贫培训和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负责有关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交办的日常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为主管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分别为: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科教科、验收评估科、政策指导科、驻村帮扶科、信息监测科。本单位共有17名编制,在编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预算1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1.4万元。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2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121.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018年预算收入相比2017年万元增加了15.6万元。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了14.6万元,其中:(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22.9万元,由于2018年公积金归在工资福利支出导致,2018年新增2人;(2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2017年减少10.1万元,由于2017年公积金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而2018年则归在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因单位成为一级预算单位,增加财务管理费1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数均为0,与2017年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因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故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资产占用总体情况: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80.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为60.76万元。

2、车辆情况:单位车辆保有量为2辆,价值19.77万元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2辆,全部为财政供养车辆。

3、房屋情况:我单位无自有房屋。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除车辆、房屋外,其他固定资产为40.99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无

(六)其他: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