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要求,现将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中共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办)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着制定全市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协助市委和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全市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

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检查科、综治一室、综治二室、督察室、案件督办科8个行政科室,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2个事业科室。实有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7人;法学会内设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3个科室,实有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委政法委由市委政法委本级、法学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综治信息中心组成。

2018年纳入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委政法委(本级)

2

法学会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

综治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后

一、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预算安排589.5万元,其中政法委本级526万元:基本支出321.2万元万元,项目支出204.8万元;法学会63.5万元:基本支出53.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017年政法委预算安排453.8万元,其中政法委本级397.9万元:基本支出323.1万元,项目支出74.8万元;法学会55.9万元: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增加135.7万元,其中政法委本级增加128.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9万元,因为2017年公务费和公务用车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0万元,增加项为信访维稳经费和政法专项经费。法学会增加7.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7.6万元,为政法津贴调整后增加工资总额。项目支出不变。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共15.7万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减少金额为公务用车项减少5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政法委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526万元,比2017397.9万元增加135.7万元,增加25% 。增加原因主要是政法委承担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维稳及综治经费支出较大。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及印刷费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

单位预算内车辆实有两辆,均为单位日常办公所用。

(三)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