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工业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820号文件要求) ,现将市工业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市工业公司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朔政办发[1995]11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为具有全市非煤工业管理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制定全市非煤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具体贯彻实施,对全市非煤工作的整体经济运行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报告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对全市非煤工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服务和指导,并对口省轻纺、陶瓷、机电等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市非煤工业继续推进和深化改革,规范和完善运行体制;处理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及善后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工业公司是参公单位,下设一个办公室,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为53.8万元,2017收入53万元,比2017年增加0.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房租涨价0.8万元。

2018年支出36.9万元,2017年支出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7万元,原因是2名职工停发工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费2.3万元;出国(境)费是0万元,公务招待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朔州市工业公司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3.8万元,比2017年增加0.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房租上涨0.8万元。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情况

    房屋情况:无自有办公房屋。

车辆情况:有一辆公务用车

3.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