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纳入市本级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66个。其中: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13个,二级预算单位153个。

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81个,事业单位178个(含参公事业单位20个),其他单位7个(全部为经费差额表)。

二、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朔州市本级2017年度收入总计285585.08万元,支出总计285585.08万元。

(一)收入总计285585.08万元。

1.本年收入235339.41万元,包括:

①财政拨款收入218597.1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②上级补助收入11.04万元,为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③事业收入12612.9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④经营收入1147.7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⑤其他收入2970.5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0.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50184.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85585.08万元。

1.本年支出257343.07万元,包括:

①基本支出128807.39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②项目支出127736.73万元,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③上缴上级支出194.68万元,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④经营支出604.27万元,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结余分配3988.07万元,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分配情况。

3.年末结转和结余24258.9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朔州市本级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7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05.26万元,项目支出120427.46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分析详见公开05表。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朔州市本级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67万元,项目支出3515.48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详见公开08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05.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298.84万元、津贴补贴11631.28万元、奖金1139.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84.86万元、伙食补助费82.74万元、绩效工资1097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12.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0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3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80.22万元、离休费274.78万元、退休费2.25万元、退职(役)费44.05万元、抚恤金346.19万元、生活补助197.56万元、救济费33.56万元、医疗费90.35万元、助学金8.48万元、奖励金902.55万元、生产补贴1199.16万元、住房公积金6756.33万元、采暖补贴4799.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71万元;公用经费2198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77.32万元、印刷费717.54万元、咨询费63.33万元、手续费48.44万元、水费200.97万元、电费1895.02万元、邮电费420.63万元、取暖费470.37万元、物业管理费657.66万元、差旅费986.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84万元、维修(护)费2399.51万元、租赁费890.93万元、会议费350.41万元、培训费513.87万元、公务接待费15.23万元、专用材料费463.22万元、被装购置费161.37万元、专用燃料费236.55万元、劳务费1257.24万元、委托业务费1481.08万元、工会经费65.33万元、福利费46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0.8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89.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64.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8.37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70.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15.3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2.09万元,原因为2017年组织人员赴外考察任务较大,其中:朔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165.61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团组5个,8人次,2017年因出国任务增多,出国团组21个,52人次,其中安排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出国(境)42人次,支出占因公出国境经费80%以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504.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59.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2286.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4.92万元,原因为实行公车改革,公车保有量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7.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8.31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750批次共30112人次,虽然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下降,但接待批次增加165批次,接待费用出现反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5.11万元,比2016年减少4280.59万元,降低28.62%。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实行了公车改革,并严格管控运行经费开支,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4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1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1.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市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6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5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6辆、其他用车402(主要为环卫所作业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8(朔州广播电视台11台,朔州市中心医院1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本级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27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决算公开表格式

1GK01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

2GK02 2017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

3GK03 2017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3)

4GK04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5GK0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

6GK0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

7GK07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8GK08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9GK09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09)

 

: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