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
朔州市财政局局长王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朔州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企业资产总额191.7亿元,负债总额59.9亿元,资产负债率31.27%。营业收入5.3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0.93%。上缴税费1825万元,在岗职工3814人。2021年企业负责人共领取薪酬144.4万元。市属国有企业无境外国有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及构成情况。市本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单位共183户,其中行政69户,事业114户;较上年同期减少54户,其中行政单位合并减少1户,事业单位转隶减少53户(参公4户、财政补助38户、经费自理11户)。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8.26亿元,较上年增长69.6%;负债总额3.26亿元,较上年增长31.65%;净资产45亿元,较上年增长73.22%。按资产分布情况: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7.66亿元,占5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6亿元,占43%。资产构成情况:2021年底市直流动资产5.29亿元,较上年减少18.17%,占资产总额10.96%;固定资产25.96亿元,较上年增长55.52%,占资产总额53.79%;在建工程5亿元,较上年增长11.67%,占资产总额10.36%;无形资产0.59亿元,较上年增长16.3%,占资产总额1.22%;公共基础设施11.33亿元,占资产总额23.48%;政府储备物资290.15万元,占资产总额0.06%;其它资产609.85万元,占资产总额0.13%。
2、资产配置使用情况。2021年度,市直单位配置固定资产13亿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09亿元,占85.17%;配置通用设备0.97亿元,占7.45%;配置专用设备0.6亿元,占4.61%;配置文物和陈列品50.6万元,占0.04%;配置图书档案954.56万元,占0.73%;配置家具类0.26亿元,占2%。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9.35亿元,占71.81%;调拨1.82亿元,占13.98%;其他方式新增1.85亿元,占14.21%。
3、资产处置情况。2021年度市单位处置资产1.6959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全部为固定资产。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划转1.44亿元,占84.91%;报废报损2531.43万元,占14.93%;转让27.62万元,占0.16%。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1年,朔州市级金融企业(朔州市华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381.79万元,负债总额2049.38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33332.41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相关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积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做大。
1、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牢固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围绕“全面强化政治核心、全面锻造朔州国企铁军、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引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目标,坚持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委、子公司党支部三级组织同向发力,坚持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成果同时问效,大力实施四个“123”基层党建工作法,全市国企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全面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市103户党政机关所办企业(35户市级企业、68户县级企业),全部与原主管部门脱钩,新组建的市属企业全部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制定了《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定了权责事项59项,其中,事前审批、备案事项38项,事后备案、报告事项21项,进一步明确权责定位,科学界定权责边界,推进全面有效履职尽责。三是制定了《市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了13项禁止类投资事项、5项特别监管类投资事项,以鲜明的投资导向,引导督促市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投资风险防控。四是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将经济指标、功能任务、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等纳入考核指标,实行目标完成情况动态监测。完成了2021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考核。五是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建成朔州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正式运行后将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市属企业的动态监管和对上级国资监管部门的动态共享,服务于国资监管“一盘棋”。
3、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审议修订了11户市属企业的公司章程,规范了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权和义务,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指导市属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全部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四是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城发集团、华朔绿色集团、物产集团等市属企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等制度,夯实了“三会一层”规范有效运作的制度基础。
4、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一是强化战略引领。编制了朔州市“十四五”市属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文旅、绿色产业、新能源、储能等新兴产业集中,引领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二是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行业市属企业,组建了城市发展集团,实现了城市资源资本化管理、国有资产实体化运营;整合文化、旅游、康养类资产,成立了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打造文化旅游全产业价值链;成立了华朔绿色产业集团,引导推动小杂粮加工、肉羊、乳制品加工等朔州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全面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市2.8万户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完成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维修改造。国有企业开办的7所学校、6个医疗机构、14处市政设施和6个社区,通过关闭撤销、资源整合、移交属地政府等方式全部剥离。1.82万名国企退休人员全部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规范了全链条管理、突出了问题导向、强化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完善了监督主体、明确了法律责任。全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要求,以视频方式参加《条例》培训学习,同时及时将《条例》相关培训课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转发,有效促进了我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继续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其安全与完整,在工作中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相继出台了《朔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办法;督促单位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要求资产调配、使用、保管落实到人,特别是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要求各单位做到帐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逐步构筑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用的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强公路资产规范管理。为全面摸清我市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朔州市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指导县(市、区)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公路资产清查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查总里程为9002.89公里,资产价值85.19亿元。通过本次清查,将公路资产登记信息和账面情况进行比对,真实、客观反映公路资产现状、财务状况。对尚未入账的公路资产及时按规定登记入账,并在年度国有资产报告中反映清查结果,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提升公路资产数据质量,为公路建设、运维、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
4、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年报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对于在年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健全单位财务帐目,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补录更正。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晋政办发〔2012〕3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加强对我市国有金融企业的指导,目前我市金融企业运营状况良好,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21年,共发放贷款103笔,担保金额共计61973.8万元。担保业务中三农主体37笔,担保金额21245万元;小微企业56笔,担保金额33088.8万元。“支小支农”融资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比例的87.67%,单户担保金额500万以下的占比为65.05%。我市担保业务在省再担保集团、国家担保基金成功备案49100.8万元。我市融资担保机构严格按照业务规程履职尽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助推“三农”、“小微”和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更多的金融活水浇灌朔州大地,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为稳住全市经济大盘贡献力量。
三、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围绕“六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牵引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文旅康养产业链、储能产业链、乳品和肉业产业链等转型发展产业链集中,助力锻造具有比较优势和完整链条的新兴产业集群。
2、优化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改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规则和考核流程,为科学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提供依据,构建关键指标与共性指标相结合、国有资产经营的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统一、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公平合理的奖惩体系。
3、深化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一是深入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与经理层成员全部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二是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机制。三是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实时更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目前,2019年出台的《朔州市直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已不能满足部分单位的资产配置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行业特点、地区实际,选取市级林业、教育系统两个行业的资产配置标准进行试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考虑各行业资产配置标准,按成熟一家制定一家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不断将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2、完善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一体化建设。省级财政部门目前已完成构建财政一体化系统,其中包含资产管理系统,为避免重复建设,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能新建财政信息化系统,在省级财政部门一体化系统推行后,努力加快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衔接,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并将公共设施、道路等经管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努力构建与预算管理体系有效关联的资产管理系统,形成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动态资产管理系统,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智能化水平。
3、继续做好单位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一方面督促已完成改革的相关行政单位做好相关资产的划拨、转让和处置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参改的事业单位联系,做好参改事业单位的资产划拨、转让和处置工作,尤其加强对改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划拨、转让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发生流失。
(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深入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力争在2022年底放大倍数达到2.5倍,到“十四五”末,放大倍数增加至5倍,形成资本充足、覆盖广泛、省市联动、运行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融资担保服务保障。
1、坚守支小支农,积极拓展担保业务。贯彻落实支小支农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的增信支持作用,逐步调整业务结构,实现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2、增进银担互信,推动“总对总”批量化业务合作。积极对接各金融机构,推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落地,做大担保业务,推进担保业务提速增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3、落实制度支撑,强化考核激励。落实市级担保机构呆账核销细则,对市级担保机构的代偿支出等历史包袱进行有序处置,使担保机构轻装上阵;落实资本持续补充机制、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政策;提高支小支农业务考核指标权重,重点考核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指标,用好考核“指挥棒”,充分释放一体化运营政策活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国有资产管理,政治性强、政策性强,任务艰巨、事关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听取市人大和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各项任务,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