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全员绩效管理理念。倡导“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扩大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面。

二是坚持预算编制绩效优先原则。2014年预算中明确了必须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拒不开展绩效自评的部门单位,不予安排项目预算。

三是构建效益财政。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以跟踪问效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绩效考评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五是建立专家库,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价。组建了财政绩效评价专家库,选择适当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

通过扎实的工作,朔州市预算绩效取得四方面突破。

一是制度建设实现突破。先后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等制度,管理制度从无到有,日趋完善。

二是目标管理实现突破。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财政性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小于100万元的延续项目、“出国考察”和“课题研究”经费均要求填报绩效目标。

三是运行监控实现突破。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并对招商引资、就业补助、森林防火、全民健身等项目实施了跟踪监控。

四是规范化建设实现突破。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制定了《朔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建立起运行高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