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四部合一的预算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强化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切实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努力压缩结余结转规模;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降低一般性支出,市级部门专项业务费压缩20%,以后年度不再恢复安排。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经清理属已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部门结转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对财政专户沉淀和滞留资金进行清理,集中缴库。截至10月底,市本级收回部门结余资金28526万元,按市政府安排分配18438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农业、卫生等民生支出。

    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对当年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凡是上级明确分配到具体项目的,收到文件30日之内全部转移支付到项目单位;凡是需要市级进行二次分配的,及时通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拿出分配意见,财政及时安排下达。

    五是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出台《关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朔州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预算和开支范围。市本级2015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5151万元,下降16.13%。人代会批准预决算后,及时进行了网络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加强债务管理;通过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方式,把高成本债务置换成低成本债务,缓解集中还本付息压力。2015年全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