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顺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的关系。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依据,增强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引导部门单位从“要钱花”转移到“花好钱”上。
二是理顺执行主体和主体内部的关系。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侧重于组织指导,预算单位侧重于编报执行。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执行,社会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三是理顺全面开展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注重统筹谋划,把绩效观念和要求全面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抓住突破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四是理顺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关系。探索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问责制,推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使绩效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单位整改的依据,政府决策考评的依据,财政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