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预算绩效

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朔财办〔201531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预算部门,有关第三方机构: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的公信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新机制,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预〔2011285)、《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201436)和《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朔财煤〔20158)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朔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朔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暂行办法

2.朔州市第三方机构参加绩效评价申请表

3.第三方评价受托机构工作情况表

4.第三方评价受托机构绩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