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

关于朔州市201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朔州市201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23
关于朔州市201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取号 内容分类
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4-06-26
主题词 预算草案;预算执行 公开形式
 

——2014416日在朔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朔州市201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4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稳中求进为主线,全面加强收支管理,努力发挥调控作用,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主动解决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两大任务”完成、建设“美丽朔州”、“塞上明珠”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经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后,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追加、追减专项指标和各级预算调整情况,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作了相应变动。全市因中央和省专项拨款、其他补助、上年结转和动用上年净结余、债券转贷收入等增加支出预算55.6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111.31亿元,变动为166.94亿元。市本级因中央和省专项拨款、上年结转使用、科目调剂和运用当年超收、债券转贷收入等增加支出3.42亿元,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34.67亿元变动为38.09亿元。

(二)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16.06亿元,为预算的90.24%,增长2.88%,增收6.06亿元;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5.3亿元,为预算的100.10%,增长13.12%,增收11.0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4.4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2.52%,增长11.23%增支15.6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66%,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一般性支出;国防支出 0.2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62.86%, 增长3.52%;公共安全支出7.6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8.76%,增长13.14%;教育支出27.10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7.54%,下降8.87%,主要原因是2012年支出数含从基金调入4.2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4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8.86%,增长13.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5.06%,增长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50%,增长15.69%;医疗卫生支出9.1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12%,增长10.48%;节能环保支出6.7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8.39%,增长33.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3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8.27%,增长54.77%;农林水事务支出20.0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2.49 %,增长31.03%;交通运输支出4.4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9.17 %,增长72.48%,主要是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较多;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1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7.53%,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减少和矿管费、企管费收费取消减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79亿元,为预算的71.81%,下降32.6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较2012年少安排;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1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11.26%,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增加注资和补充风险准备金;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等事务支出17.1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5.97%,与2012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8.20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9.92%,增长74.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8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8.99%,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消化政府性粮食挂账任务减少;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8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增长74.9%,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挂账一次性因素所致;其他支出3.7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68.89%,与2012年基本持平。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9亿元,为预算的96.21%,增长5.1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83亿元,为预算的91.41%,增长7.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35%,下降20.78%,主要原因是贯彻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国防支出0.1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57.12%,下降5.6%;公共安全支出3.6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8.94%,增长24.04%;教育支出3.9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11%,下降40.52%,主要原因是2012年支出数含从基金调入2.3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1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增长14.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1.77%,与2012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70%,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汇诚电冶2012年改革安排基数较大;医疗卫生支出1.5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7.05%,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对县区的专项转移支付较2012年增加0.3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1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8.29%,下降30.3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排污费减收、上年结转使用数减少;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93%,增长84.81%,主要原因是热电联供扩容补贴和供热用煤补贴增加;农林水事务支出3.1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5.83%,增长108.02%,主要原因是2013年支出包括七里河治理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1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1.32%,增长228%,主要原因是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较多;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5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26%,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减少和矿管费、企管费收费取消减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1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3.51%,下降26.13%,主要原因是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少安排50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增长225.39%,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增加注资和补充风险准备金;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5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增长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62.77%,增长140.37%,主要原因是矿产资源专项支出增加较多;住房保障支出0.1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60.86%,增长353.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5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12%,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消化政策性粮食挂账任务减少;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6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增长245.27%,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挂账一次性因素所致;其他支出3.1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49%,增长3.2%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公共预算收入9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84亿元,上年财政结余收入15.2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亿元,调入资金0.8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亿元,收入总计172.38亿元;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54.4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8亿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9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亿元,支出总计159.6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2.74亿元(比上年减少2.52亿元,下降16.51%)。其中:结转2014年支出12.45亿元(比上年减少2.44亿元,下降16.38%),净结余0.29亿元,全市所有县区收支平衡,均无赤字。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33.19亿元,返还性收入-1.2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2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9亿元,收入总计38.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34.8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年终累计结余3.29亿元,当年净结余188万元。

2013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84.84亿元,为预算的153.89%,增长28.8%;基金支出执行88.93亿元,为预算的84.34%,增长48.3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58亿元,为预算的114.07%,增长29.99%;基金支出执行27.95亿元,为预算的198.78%,增长194.34%(主要是城投公司购买土地注资一次性因素所致)。

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将扶持企业发展的市本级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1300万元,着力提升财政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财政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七条措施》,通过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金融中介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对接服务。大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共取消、减少收费约1500万元,为企业减负“越冬”创造了条件。通过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71笔,完成保额40494万元,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二)民生事业实现了稳步发展。全市教育支出累计执行27.1亿元,科技支出累计执行1.4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执行3.1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累计执行9.17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执行20.01亿元,保障性住房支出累计执行8.2亿元,各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此外,合理利用市级价调基金扶持了7家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有效抑制了物价上涨带给社会和群众的冲击。积极实施了市级公务员第三步津、补贴提标工作,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费提高了1500//年,稳步实施了带薪休假制度。

(三)重点工程做到了保障有力。共安排重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1亿元,重点保障了大医院建设、七里河治理、城中村改造、恢河大桥建设、大气治理。先后两次压缩公共预算约4亿元,全部用于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地方政策30条,明确固废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投入2000万元支持建设园区铁路穿管工程,解决园林工业污水、雨水排泄问题。充分发挥城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争取开行承诺贷款26亿元,对全市36个城建项目建设进行重点支持;落实开行贷款9亿元,用于神头泉域治理和七里河市区段治理工作。

(四)财政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开展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资金使用绩效好的项目单位,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完成了对市本级债务的审计。同时,合理压缩债务规模,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加强了对我市债务潜在风险的防范。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共审核建设项目28项,审定投资额27139.95万元,核减投资9819.9万元,综合核减率为26.47%。启动了非税清分系统,将全市所有涉及分成收入的执收执罚单位和收缴项目全部通过自动清分系统统一实施收缴。在10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108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公务卡试点,共发放公务卡2706张。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克服了经济增长放缓、煤炭市场疲软、政策性减收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经受住了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中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考验,全市财政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也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结果,而各级财税部门和财税干部也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改革与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对煤炭及相关行业的依赖性过大,收入结构相对单一,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2013年,煤电两大行业税收占全市财政总收入比重达64%,全市来自煤炭行业的税收129.85亿元,下降6.59%,减收9.17亿元;来自电力行业的税收8.94亿元,增长5.89%,增收0.5亿元。仅此一项,全市财政减少收入约8.6亿元。煤炭市场的兴衰直接影响到了财政收入的增长状况。二是受现行财政体制的影响,我市公共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偏低,收入总量扩张与地方可用财力增长不同步。2002年以前,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一直保持在60%以上,因财政体制改革,近年来比重下降到40%左右。一直以来,我市都高度重视提高公共财政收入比重,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措施,2013年这一占比达到了44.11%,是2002年以来最高的一年。但是在这一数字之中还包括“两权价款”和其他一些临时性因素,我们提高地方可用财力可以说刻不容缓、任重道远。三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县区间财政增收不够均衡,收入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势。右玉、应县、开发区三家2013年财政总收入分别为8.67亿、 3.4亿、4亿,分别占全市总收入的4.01%1.58%1.85%,三家的收入量加到一起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不到8个百分点;而平鲁、山阴、朔城区、怀仁四县区总收入分别为36.38亿元、28.33亿元、28.57亿元和27.74亿元,四县区合计占全市总收入的56.01%。各县区因收入不均衡造成的苦乐不均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提升“两大任务”,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05.8亿元,增长11.0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28.36亿元,比2013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数(下同)增长15.9%,与当年可用财力相一致。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亿元,同口径增长5.75%(考虑计划生育科目转入医疗卫生科目后比较);国防支出0.21亿元,增长0.33%;公共安全支出5.86亿元,增长33.03%;教育支出26.6亿元,增长15.3%;科学技术支出1.56亿元,增长18.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3亿元,增长1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亿元,增长26.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4亿元,增长24.94%;节能环保支出2.25亿元,增长16.0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4亿元,增长35.75%;农林水事务支出9.86亿元,增长15.31%;交通运输支出2.48亿元,同口径增长41.64%(剔除公交公司组建费1亿元后比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1亿元,增长3.2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69亿元,增长19.1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14亿元,增长27.2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4万元,增长7.9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31亿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减收,少安排0.5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7元,增长7.0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96亿元,增长5.1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21亿元,下降3.79%(主要是国债转贷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减少);其他支出12.92亿元,增长19.49%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36.73亿元,增长10.67%;公共财政支出安排36.86亿元,增长4.81%,与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一致。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亿元,同口径增长4.13%(考虑计划生育科目转入医疗卫生科目后比较);国防支出0.19亿元,增长7.02%;公共安全支出2.46亿元,增长18.52%;教育支出3.99亿元,同口径增长10.38%(剔除教育费附加减收少安排0.33亿、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运行费改列基金因素后比较);科学技术支出0.49亿元,增长25.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亿元,同口径增长18.72%(剔除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工程欠款改列煤炭基金因素后比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亿元,增长59.26%(主要是企业改革支出增加0.78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亿元,同口径增长20.63%(剔除乡镇卫生院建设和上级提前告知一次性因素0.42亿元后比较);节能环保支出0.69亿元,同口径增长5.06%(剔除2012年环保能力建设一次性因素530万元后比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1亿元,同口径增长5.89%(剔除热电联供扩容补贴减少1亿元后比较);农林水事务支出1.43亿元,增长7.58%;交通运输支出1.27亿元,同口径增长4.57%(剔除公交公司组建费1亿元后比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33亿元,增长31.5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23亿元,增长33.6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11亿元,与去年持平;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00万元,与去年持平;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15亿元,增长22.41%;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0.43亿元,增长18.1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92亿元,下降4.26%(主要是国债转贷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减少);其他支出3.45亿元,下降21.18%(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会议、购置、车辆大修等费用)。

另外,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62亿元,支出安排30.6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本收入安排9.6亿元,支出安排9.6亿元。

 围绕2014年预算安排,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一个中心”。围绕年度收入任务完成这个中心。一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针对各项税收结构变化情况,在抓好主体税种征收的同时,抓好零星税收。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不断挖掘税收潜力,努力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加大稽查力度,堵塞税收漏洞,提高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非税收入全额收缴财政,防止体外循环,避免财政收入流失。三是积极培植财源。继续加强工业新型化建设,千方百计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重点培植地方财源,着力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融资担保作用。

(二)推进“三项清理”。一是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落实“约法三章”要求,安排专人深入各单位进行摸底,结合办公用房腾退,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做好房屋资源整合,为无房单位找出办公用房,节约财政资金。二是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结合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真正做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少数机要通讯和执法执勤专项用车,力争使2014年车辆运行和购置经费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三是清理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清理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对于连续两年结转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不再结转,力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障“四个重点”。一是支持经济结构优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转型项目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进行重点支持,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强市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壮大规模,着力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支持以山阴古城乳业为代表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雁门生态畜牧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效应,充分带动特色农业加快发展。集中投入、优化布局、整合项目,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强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认真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积极开展玉米、奶牛等产业保险,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多渠道实施富民强村工程。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支持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加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金投入。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恢河公铁立交桥、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支持中心城镇建设,重点支持中心城镇道路、河道、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工作,整合资金重点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投入,支持城乡水体和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提高道路、集镇绿化覆盖率。四是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多渠道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机制,大力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实现应保尽保。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稳步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等基本补贴标准,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实施“四大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款、到项。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全市性支出规定,进一步规范支出范围,强化对接待、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的列支审核。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重心前移、范围扩大,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部门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使用导向机制。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及单位账户,坚决杜绝挤占、转移、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进一步扩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和数额,提高直接支付规模和比重,增强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与运行机制,实现财政支出全过程适时监控,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审核,严格把握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采购标准、数量,有效控制采购随意性,杜绝超标采购、奢华采购。重视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的衔接,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等浪费行为发生。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创新资产管理方式,通过合理调配,统筹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对外投资收益等资产收入管理,杜绝隐瞒、坐支、截留、挪用收入和“小金库”现象发生。

(五)严控“五项支出”。要把落实“铁八条”和《条例》要求贯穿始终,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合理开支,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支出。将会议费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严把会议费审核关,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的会议费。与会议无直接关系的费用,财政不安排、单位不列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报销,不得开支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旅游景点费用。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在差旅费办法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以内安排住宿。需要安排用餐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以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招待费用。三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强化预算约束,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不得挪用其他资金及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四是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费。对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对没有明确招商目的和实质内容的活动,财政部门一律不安排经费;对商业性展览活动,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资金;对经批准举办的活动,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限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五是严格控制日常性支出。从严控制简报、材料等印刷经费支出,切实降低印刷成本,减少浪费;加强用水、用电、通讯费等经费管理,努力控制日常用水用电等经费支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严控制办公用品购置经费,压减经费支出,切实降低单位日常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真抓实干,创新图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为推动“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塞上明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朔州市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单位:万元
    2013年完成数 2014年预算数 为2013年完成数%        
一、税收收入 681,957 800,722 117.42
1、增值税 156,686 224,983 143.59 增幅较高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所致
2、营业税 154,620 173,633 112.30
3、企业所得税 120,536 119989 99.55
4、个人所得税 27,877 26,287 94.30
5、资源税 54,501 64,418 118.20
6、城市维护建设税 69,123 79,595 115.15
7、房产税 12,738 14,415 113.17
8、印花税 9,809 10,847 110.58
9、城镇土地使用税 21,552 23,924 111.01
10、土地增值税 6,082 8,924 146.73
11、车船税 6,255 7,537 120.50
12、耕地占用税 12,061 16,019 132.82
13、契税 30,117 30,151 100.11
二、非税收入 271,043 257,278 94.92
1、专项收入 174,497 157,435 90.22 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减收22959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1,579 43,677 105.05
3、罚没收入 26,069 29,265 112.26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975 4,458 74.61 主要是2013年开发区一次性收入所致
6、其他收入 22,923 22,443 97.91
公共财政收入合计 953,000 1,058,000 111.02
三、转移性收入 225,551
1、税收返还 28,024
2、所得税基数返还 -610
3、转移支付及其他补助 198,137
公共财政收入总计 1,283,551
基金预算收入合计 848,445 306,215 36.09 主要是2013年城投公司购买土地注资一次性因素所致

 

 

 

                                                                          朔州市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单位:万元
    2013年预算数 2014年预算数 同口径为2013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 120,954 119,087 105.75 系考虑计划生育科目转入医疗卫生科目后的同口径比较
二、国防 2,099 2,106 100.33
三、公共安全 44,020 58,560 133.03
四、教育 230,729 266,031 115.30
五、科学技术 13,172 15,573 118.23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26,773 30,346 113.35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86,011 109,015 126.75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2,741 78,390 124.94
九、节能环保 19,393 22,514 116.09
十、城乡社区事务 98,686 133,964 135.75
十一、农林水事务 85,539 98,632 115.31
十二、交通运输 10,453 24,806 141.64 剔除新增公交公司组建费1亿元后同口径比较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8,497 19,106 103.29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5,778 6,885 119.16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100 1,400 127.27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253 1,353 107.98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18,644 113,147 95.37 下降原因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减收少安排预算5799万元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10,962 11,735 107.05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9,104 9,569 105.11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33,408 32,142 96.21 主要是国债转贷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减少
二十一、其他支出 108,115 129,190 119.49
公共财政支出合计 1,107,431 1,283,551 115.90
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551,321 306,215 55.54 主要是2013年城投公司购买土地注资一次性因素所致
备注:依据财政部财预【2004】20号文件计算口径,2014年全市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14.95%。

 

 

 

朔州市市本级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单位:万元
    2013年完成数 2014年预算数 为2013年完成数%        
一、税收收入 253,682 283,549 111.77
1、增值税 83,482 123,353 147.76 增幅较高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所致
2、营业税 37,937 41,193 108.58
3、企业所得税 60,984 43,810 71.84 主要是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原因
4、个人所得税 7,064 6,970 98.67
5、资源税 29,989 32,603 108.72
6、城镇土地使用税 3,736 3,900 104.39
7、其他各税 30,490 31,720 104.03
二、非税收入 78,195 83,730 107.08
1、专项收入 50,772 62,169 122.45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508 7,508 100.00
3、罚没收入 10,309 10,500 101.85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235 1,300 105.26
6、其他收入 8,371 2,253 26.91 下降原因主要是2013年收入中含一次性收入所致
公共财政收入合计 331,877 367,279 110.67
税收返还 2,655
所得税基数返还 -15,203
转移支付及其他补助 3,072
()上解收入 10,758
      调入资金
公共财政收入总计 368,561
  基金预算收入合计 295,752 96,000 32.46 主要是2013年城投公司购买土地注资一次性因素所致

 

 

   朔州市市本级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单位:万元
    2013年预算数 2014年预算数 同口径为2013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 37,138 38,685 104.17 考虑计划生育科目转入医疗卫生科目后的同口径比较
二、国防 1,738 1,860 107.02
三、公共安全 20,734 24,574 118.52
四、教育 41,284 39,887 110.38 剔除教育费附加减收少安排3336万元、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运行费改列基金因素后同口径比较
五、科学技术 3,922 4,920 125.45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15,990 14,757 118.72 剔除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工程欠款改列煤炭基金因素后同口径比较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19,429 30,943 159.26 主要是企业改革支出增加7849万元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720 15,114 120.63 剔除乡镇卫生院建设和上级提前告知一次性因素4191万元后同口径比较
九、节能环保 7,117 6,920 105.06 剔除去年环保能力建设一次性因素530万元后同口径比较
十、城乡社区事务 53,961 47,137 105.89 剔除热电联供扩容补贴减少1亿元后同口径比较
十一、农林水事务 13,297 14,305 107.58
十二、交通运输 2,536 12,652 104.57 剔除新增公交公司组建费1亿元后同口径比较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486 3,271 131.58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703 2,276 133.65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100 1,100 100.00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700 700 100.00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33,893 41,487 122.41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3,613 4,269 118.16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30,479 29,180 95.74 主要是国债转贷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减少
二十一、其他支出 43,801 34,524 78.82 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会议、购置、车辆大修等费用
公共财政支出合计 351,641 368,561 104.81
    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259,264 96,000 37.03 主要是2013年城投公司购买土地注资一次性因素所致
备注:依据财政部财预【2004】20号文件计算口径,2014年市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3.34%。

 

相关附件
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