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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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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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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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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预算共安排支出资金16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126.90万元,预算管理的收费资金安排56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资金10万元。全年预算资金安排用于基本支出1076.90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全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910万元,其中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计划1900万元,罚没收入征收计划10万元。

按科目来分,2011701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88.40万元,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与业务管理160万元,2011750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788.5万元,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460万元。

各单位具体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本级)4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40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各类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独子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货币化补贴、交通费、车辆保险费、公务费、会议费及福利费等;专项业务费5万元,主要是财务管理费。项目支出160万元,主要有特种设备监督费50万元,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专项支出;执法经费30万元,用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项支出;质量技术监督经费30万元,用于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工作(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经费;质量技术监督专项抽检经费50万元,用于质监各种专项抽查检验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朔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独子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货币化补贴、交通费、车辆保险费、公务费、会议费、公用取暖费及福利费等;专项业务费31万元,主要有财务管理费1万元,执法打假经费30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执法打假工作各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是办案费,用于执法工作中的案件审理工作费用。

三、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7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60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独子费、遗属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货币化补贴、交通费、车辆保险费、公务费、会议费、水电费及福利费等;专项业务费1万元,主要是财务管理费。项目支出170万元,主要有检验化验耗费80万元,用于各类日常检验的耗材、耗费等;实验室运行维护费90万元,用于实验室日常运行的各类支出。

四、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3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住房公积金、独子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货币化补贴、公务费及福利费等;专项业务费1万元,用于财务管理费。项目支出280万元,其中检验安全责任风险50万元,用于检验人员的责任风险补助;培训费15万元,用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各类培训开支;设备购置费150万元,用于各类检验仪器的购置;仪器设备维修费50万元,用于各类检验仪器的维修保养所需经费;印刷费15万元,用于各类报表、报告等的印刷费用。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16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总数比2014年的预算数218.55万元减少52.25万元,减少23.91%

 

 

 

201569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职能基本情况

 

朔州市质监局1993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根据朔编办字[2014]49号和朔政办发[2015]8号文件规定,内设行政科室13个(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监督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下设3个行政单位(开发区分局、朔城区分局、平鲁区分局)、12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6个分别是: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开发区分局稽查队、朔城区分局稽查队、平鲁区分局稽查队,另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根据2014年机构改革定编,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有人员编制42名(其中:公务员35人、工勤人员7),2015年预算实有人数38名(其中公务员32名、工勤人员6)。现有工作用车辆6辆。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机构职能设置情况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成立于19999月,隶属于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法定的综合性检测技术机构。

本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指令和社会各界的委托,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商)进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检验数据等相关信息,出具科学、公正并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报告;进行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依法检定等;同时本所还承担着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所现已建立了涉及力学、电学、热学、长度、流量、电离辐射、化学等专业4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可以授权开展 油品、化工、建材、煤炭、贵金属等47种产品的检验工作,基本形成了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等一体化的检测机构。本所现有人员86人,其中技术人员60多人 ,我所机构健全,共设12科。全所办公、实验室面积3000m2,仪器设备300多台件,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达2300万元。

我所内设机构1225室。基本情况如下:

一、   机构设置情况

()  办公室:下设办公财务室、车辆管理室。

()  业务管理科:下设收发室、抽样一室、抽样二室、抽样三室、抽样四室。

()  条代码管理科:下设代码室、条码工作站。

()  质量技术科:下设技术室。

() 检验科:下设化工室、煤质检验室、化学检验室、化学检定室。

() 机械力学科:下设流量室、出租车计价器测试室。

() 衡器检测科:下设衡器检定室、定量包装室(小衡一室)

()仪器仪表检测科:下设医疗器械室、天平室、长度室、压力室、天燃气表检定室、测力室

 (九)热学检测科:下设热工室

(十)电学检测科:下设电能表检定室、热能表检定室、水表检定室。

(十一)矿用产品检测科:下设瓦斯计检测中心。

(十二)建材检验科:下设轻工建材室、

二、各科室职能划分

()办公室

1.      办公财务室:负责全所的行文起草、文件收发、宣教、文书档案、后勤、安全综合协调等行政事务的管理,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负责全所的财务、固定资产、人事、劳资、票据、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作,按时准确地做好各种统计报表。

2.车辆管理室:负责全所各种车辆的管理。对车辆的安全使用性能、保养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及事故的处理按时交纳养路费、保险费。对车辆所需更新或维修,应事先做出计划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 质量技术科

技术室:负责全所检验测试项目的开发、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发展评审规划计划、质量手册的编制和修订、实验室认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授权、编制人员技术培训考核计划、组织实施以及相关证件的颁发工作。

()业务管理科

1、业务室:负责制定计划、业务接洽、组织实施、任务下达;仪器收发、样品登记、发放、保管;证书及检验报告的收发、存档和检验业务章的使用和管理;计量器具建档;协调各职能科、室的关系;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度以及和大型企业的联络工作。

2、抽样一室

神头第一发电厂、大唐发电厂、供热公司(16家)、12家煤站、市直(朔州市下梨园煤矿、朔州市芦北煤矿、朔州市天峰煤矿)、朔城区煤矿、露矿、神头第二发电厂、汇诚电冶、平朔矸石发电厂的比重测试。田寨煤站、鲁兴、井坪发煤站、陶村煤站、平鲁大新煤站、平铁、芦西洗煤厂、(平鲁、山阴、应县、右玉、怀仁)煤站及煤矿烟煤的抽样工作。

3、抽样二室

负责平市区中石化、中石油、民营加油站的车用无铝汽油、车用柴油、润滑油、防冻液、化工产品的抽样工作。

4、抽样三室

负责平鲁区工矿配件、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小家电、平鲁区民营加油站的车用无铝汽油、车用柴油、润滑油、防冻液、建筑材料的抽样和平鲁区日用衡器的检定。

5、抽样四室

负责县区工矿配件、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小家电、矿用设备的抽样工作。

()条代码管理科

1、代码室: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发放、年检。

2、条码工作站:商品条码的管理和咨询服务工作。

   () 检验科

1、化学化验室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贵金属首饰的检验;以及原始记录的编制和检验报告的审核工作。

     2、化学检定室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玻璃器具、阿贝折光仪、手持糖量仪、导电率仪、浊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酒精计的检定。

3、化工室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车用无铝汽油、车用柴油、化妆品、化工产品、医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检验;四县车用无铝汽油、车用柴油、润滑油、防冻液的抽样和检验以及原始记录的编制和检验报告的审核工作。

4、煤质化验室

煤质科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煤质的检验以及原始记录的编制和检验报告的审核工作。

神头一电厂烟煤化验的比对并做好检验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六)机械力学科

1、流量室

负责市区、朔城区、平鲁区加油机的检定。

2、出租车计价器测试室: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出租车计价器的安装、调试和检定。

(七)衡器检测科:

负责市区17家煤站及山阴和应县的煤矿等单位的汽车衡、料斗秤、皮带秤、定量装车系统及平鲁区料斗秤、定量装车系统的检定(综合科业务除外)。

1、      衡器室

负责(朔城区、市直煤矿、平鲁区、怀仁、右玉)矿用汽车衡、料斗秤、皮带秤、定量装车系统的检定(综合科业务除外)。

2、    定量包装室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产(商)品净含量检验;定量包装机、罐装机及朔城区日用衡器的检定。

(八)     仪器仪表检测科

1、医疗器械室: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和分光光度计的检定。

2、天平室:负责市区、朔城区、平鲁区及四县质监局未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分析天平、砝码的检定。

3、    长度室:负责市区、朔城区、平鲁区及四县质监局未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长度量具的检定。

4、    压力室:负责市区、朔城区、平鲁区及四县质监局未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压力表的检定。

5、    天燃气表室:负责全市区域内天燃气表检定。

6、    测力室:负责全市区域内酸度计、材料试验机、水泥软链、抗折机的检定。

(九)热学检测科: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电热恒温箱、电能鼓风干燥箱、高温式电阻炉、水浴锅、烘箱、培养箱、马沸炉、水泥培养箱、高温炉、兆欧表、万用表、钳型表、接地电阻仪、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电阻表、温湿度表的检定。

()电学检测科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电能表、热能表、水表的检定。

 (十一) 矿用产品检测科

瓦斯计检测中心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矿用光干涉瓦斯计、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表的检定。

  (十二)建材检验科

1、      轻工建材室

负责市区、朔城区、平鲁区及四县质监局实验室未认证的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混凝土添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室内空气质量、纤维、服装的检测以及检验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三、技术职称取得情况

    我所现已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人员1名;中级职称资格人员18名;初级职称资格人员17名;取得技师资格20名。在2013年省人社厅先后核定高级职称职数6名,中级职称职数16名, 2015年市编办核定编制79人,实有人员75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65人,高中学历及以下10人,

 

朔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基本情况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是经省编办批准,于200112月在原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基础上更名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承担全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及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受理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分局内设事业科室5个(办公室、投诉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根据朔编办字[2014]49号,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应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8名,2015年预算实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人员17名。现有工作用车6辆。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基本情况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经省编办批准,于20087月在原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和朔州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承担全市范围内近7千多台件特种设备(其中:锅炉699、压力容器1174、起重机械1100、电梯2721、厂内机动车138)的定期检验和新安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任务。内设事业科室6个(办公室、业务科、起重机械检验科、电梯检验科、锅炉检验科、压力容器管道检验科)。根据朔编办字[2014]49号,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应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0名,2015年预算实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人员18名。现有工作用车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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