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

关于朔州市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的报告

关于朔州市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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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朔州市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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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5-10-15
主题词 决算 公开形式
 

——2015826在朔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孔庆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朔州市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及调整市本级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为推动“两大任务”、“六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1.69亿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86.28%,比上年(下同)下降4.52%。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9.94亿元,为预算的80.59%,增长19.08%;营业税3.11亿元,为预算的75.6%,下降17.91%;企业所得税2.52亿元,为预算的57.48%,下降58.71%;个人所得税0.68亿元,为预算的96.92%,下降4.37%;资源税2.33亿元,为预算的71.54%,下降22.23%;非税收入9.17亿元,为预算的109.48%,增长17.23%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68亿元,为预算的111.25%,下降63.89%,减收18.9亿元。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7.07亿元,为预算的119.97%,增长3.69%(历年结存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80亿元,为预算的133.33%,同比下降96.12%,减收19.80亿。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1亿元,为预算的100%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34.95亿元,为预算的91.99%,增长0.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亿元,为预算的98.73%,同口径下降17.59%;公共安全支出3.53亿元,为预算的97.41%,下降3.51%;教育支出3.65亿元,为预算的86.10%,下降7.56%;科学技术支出0.2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5.14%,主要是拨付科技馆建设资金0.2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亿元,为预算的96.39%,增长14.96%,主要是市电视台设备购置支出0.1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亿元,为预算的88.76%,下降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亿元,为预算的83.30%,同口径增长2.30%;节能环保支出1.94亿元,为预算的74.31%,增长70.85%,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神头发电有限公司0.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81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1.93%;农林水支出3.29亿元,为预算的82.69%,增长5.88%;交通运输支出1.84亿元,为预算的99.97%,下降13.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4亿元,为预算的96.73%,下降18.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2亿元,为预算的97.50%,增长45.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2亿元,为预算的96.51%,增长132.61%,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支3.62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0.08亿元,为预算的30.28%,下降34.8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94%;其他支出2.49亿元,为预算的99.96%,下降40.11%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60亿元,为预算的68.96%,下降76.38%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0.01亿元,为预算的100%

(三)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101.5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31.69亿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4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2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6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3亿元;调入资金4.76亿元。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为98.55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支出34.95亿元;拨付县(区)税收返还性支出3.7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6.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5.4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65亿元;上解中央、省支出1.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亿元。

收支相抵,2014年市本级滚存结余为2.9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两大任务”,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工作在克服困难中奋力前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与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依法监督密不可分。与此同时,我们高度重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硬化约束,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在细化预算编制、规范资金分配、提高资金绩效、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15亿元,为年度预算(全年731899万元,下降15.5%)的46.66%,同比下降40.95%,减收23.6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财政支出46.18亿元,下降34.95%,减支14.81亿元。具体特点为:一是收入增速低,税收收入呈现了分系统、分税种、分行业全面减收的困难局面。今年以来,全市税收收入一直为负增长,上半年累计减收18.13亿元,其中国税减收4.72亿元,地税减收13.41亿元。煤炭、电力、建筑、房地产等支柱行业合计减收13.17亿元,其中仅煤炭行业就减收7.69亿元。二是非税收入历年结存陆续缴完,收入压力加大。从去年开始,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收入特别是市级非税收入集中入库拉动。随着历年结存陆续入库,这种一次性增收因素逐步弱化。三是县区大幅减收,收支矛盾突出。全市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42.02%,同比下降46.43%,减收17.35亿元,所有县(区)均出现负增长,且降幅都在30%以上。收入降幅深、范围广为近年来所罕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难度进一步加大。

面对复杂严峻局面,全市财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着力支持解决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在稳增长、转方式、促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紧扣预算编制精细化,健全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一是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社保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初步建立健全了全市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二是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全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三是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凡是在2015年度申请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同类固定资产,一律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四是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在安排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时,凡以前年度项目有结余的,相应核减或抵顶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直至取消该项目预算;将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可统筹结余的1/3编入部门预算,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政府采购结余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切实盘活存量资金。

(二)狠抓财政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对财政资金从分配到使用的各个环节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细化了职责要求和运行规范,有力提升了行政效率,防止了不作为、慢作为和扯皮现象的发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关于加强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统发工资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市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若干规定》、《关于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的若干规定》、《关于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文教行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的若干规定》9项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提升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在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结合“六权治本”、权力清单制定等相关要求,召开专门局务会3次,对各科室、各单位的法定职能、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进一步界定,明确了上级批件、财政行文的办结时限,简化了业务流程、明确了服务规范等,以严格内控机制保障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6月初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市级财政工作座谈会,向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账务人员共计300余人解读了局机关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并就工作流程、业务规范等事项进行了介绍和承诺,引导全社会参与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三)推进“四项治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大力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县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督查,特别对零报告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状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解决了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规范性不强、自由裁量空间大等问题,达到了规范分配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目标。二是全面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在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共抽调400余人,自查清理了2013-2014年度涉农资金765632.83万元,占全部资金的100%,全面摸清了各县区、各部门涉农资金的性质、规模、流向等情况,对查找出的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着力规范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了“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专项整治。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规定》和《朔州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开支的标准和范围。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5151万元,同比下降了16.13%,实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下发了《关于盘活市级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存量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了市本级存量资金底数,并对相关资金进行了回收。上半年,市本级部门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3167.3482万元。

三、2015年市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

按照2015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计划,我市获得转贷债券12亿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需调整已经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本级预算,现将调整方案(草案)做出说明。

(一)政府债券规模及分配方案

2015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2亿元,其中:第一批新增债券7亿元,置换债券3亿元,第二批置换债券2 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规定,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根据我市实际,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为:

市本级留用新增债券7亿元、置换债券1.0954亿元;转贷各县区置换债券3.9046亿元,转贷的债券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并提交同级人大审议。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由于今年的政府债券全部为一般债券,故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的调整。根据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如下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的调整

增加市本级“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的调整

增加市本级支出120000万元,包括:转移性支出增加39046万元,即“转移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9046万元,为转贷各县区的一般债券资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0954万元,其中:

1、用新增债券安排70000万元,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00万元,为市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建设1000万元;

——国防-其他国防支出1000万元,为国防训练基地建设1000万元;

——公共安全5069万元,其中:公安3269万元,主要是市区治安监控系统建设2269万元、看守所建设1000万元;检察1800万元,为检察院“两房”建设1800万元。

——教育6854万元,其中:小学教育880万元,为九小建设工程资金880万元;高等教育4860万元,主要是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建设2000万元、体育场工程500万元,朔州师专建设2360万元;干部教育1114万元,为市委党校基础设施维修工程1114万元。

——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普及3000万元,为科技馆建设30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600万元,为市图书馆装修项目工程款600万元;

——节能环保2500万元,其中:大气1000万元,为大气污染治理配套100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1500万元,为牲畜养殖场污染防治建设15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352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818万元,主要有:城市道路排水及维护1000万元;供热管网道路破损恢复工程1000万元;恢河大桥建设资金5000万元;第二污水厂和第四水厂建设征地1592万元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708万元,主要有:北关路等九项绿化工程1000万元;园林工程历年拖欠1500万元;乡村清洁工程配套1208万元。

——农林水事务31520万元,其中:林业1520万元,主要是西山生态治理500万元,津京风沙源治理配套520万元等;水利30000万元,为七里河市区段治理工程30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1631万元,为油坊头-铺上公路养护工程欠款1631万元;

——金融支出-金融监管部门支出3300万元,为金融大厦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300万元。

2、用置换债券安排10964万元,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740万元,为历年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到期本金9740万元;

——农林水事务-水利600万元,为历年水利工程贷款项目到期本金600万元;

——教育-普通教育614万元,为校安工程开发银行贷款到期本金614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71485万元增加到352439万元,增加了8095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仅是针对本次政府转贷债券所做的预算调整,按照惯例,财政将在每年三季度或四季度结合财政收支形势,对年初预算作出调整,届时,我们将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面临的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财政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继续迎难而上、奋力作为,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多措并举保障收入。及时把握收入进度,每月初对税收进行全盘摸底,及时把握税源动态,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认真落实企业帮扶各项政策,杜绝跑冒漏滴,确保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调研工作,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为企业减负政策的同时,深挖增收潜力,构建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机制,既保证政策调整红利全面释放,又确保税收征管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各种税费流失现象发生。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努力促进收支平衡。积极落实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政策规定,依托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预算约束机制等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通过加大支出,促进投资、消费,提升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努力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不断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社保资金的救助作用,切实做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其他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加强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和人员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大对各项支出的审核力度,对不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支出一律予以清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补贴标准,严控增人增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部门单位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支付资金。执行中除追加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及因突发事件确需实行政府采购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积极采取具体措施,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建立季报制度,要求市直部门和县区财政按季度报送盘活存量资金统计报表,并加强动态监控,做到逐月减少结余、结转资金,增加收回存量资金的额度。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对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同时规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的支出编制管理,加大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加大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力度和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市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能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五)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工业增长。一是培育壮大融资性担保机构规模。通过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进行注资,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其融资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引导各县(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和机构整合,通过“抱团增信”的方式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在财政政策上给予煤炭企业更多的支持,继续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积极为煤矿企业落实减负政策,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三是积极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紧张难题,做好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企业资金扶持力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竭尽全力支持主导企业生产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带动我市经济稳定增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当前,尽管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两大任务”、加快“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市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表一:全市决算公开表

表二:市级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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