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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粮食局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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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粮食局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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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16
主题词 朔州市粮食局 公开形式

朔州市粮食局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粮食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对执行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单位构成

  (1)粮食质量监测站    (2)储备粮管理中心     (3)粮食市场监管支队4)朔州市粮食局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1、2015年公务接待1批,人数12人,支出816元;

2、2015年公务用车4两,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9915元,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97480.12元减少17565.12元,减少原因系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2辆,财政预算52000元,系“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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