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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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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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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17
主题词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12月,副处级建制。是在1995年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朔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运作全市行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与回收。中心内设机构7个(综合办公室、监察室、运行监管科、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稽查科、项目贷款管理科);直属业务机构3个(市区管理部、个人贷款中心、12329”客户服务中心);分支机构6个(5个县区管理部和平朔经办机构)。

(二)主要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负责机关公文处理;负责中心公务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中心各类重大活动的承办工作;负责中心管理费用预决算编制、审批、执行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负责中心党建、人事、劳资、工、青、妇、团、组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参与政务、承办事务、提供服务。
    监察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与纠风工作;政风、行风与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 
    运行监管科: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管制度;负责对全市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部业务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对中心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负责对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对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开发企业等业务关联单位相关业务的监督,负责对中心各项服务工作的监督;负责定期公布内部稽核报告;负责对中心各机构、缴存单位、关联单位的业务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承办全省综合业务考核及信息公开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各类会计报表;负责编制、报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贷款的支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调度、配置;负责保管会计凭证、帐薄、银行对帐单、报表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指导、监督各业务机构、县区管理部的内部核算。
    科技信息科:负责制定中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负责构建和维护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业务管理系统;负责中心各类服务器的管理;负责中心网络的运行、维护和安全防范以及故障处理;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及附属设备的软件、硬件的维护;负责中心的各类宣传和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法规稽查科:制定和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管理措施;拟定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和规章制度;负责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各类业务法规政策的解释、培训和咨询;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案件进行立案受理;对维权类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对当事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协调、组织县区管理部的行政执法工作。
    项目贷款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市区管理部:负责协助完善缴存、提取、贷后管理措施,负责协助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负责市本级及朔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核算和各类提取及还贷业务的咨询、办理;负责市本级、朔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负责市本级及朔城区的缴存、提取及还贷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其它五县(区)管理机构相关业务政策的指导。
    个人贷款中心:负责协助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规定,并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咨询和解答;负责对县(区)管理部个人贷款发放业务的指导;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
    12329”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网站、客户服务电话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制作、发放、管理和服务;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和对客户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受理网站和客服的投诉举报。
    平朔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中煤平朔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还贷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和业务政策的咨询工作;完成本区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账户的开设、基数、比例的核定、催建和催缴、对账和查询工作;负责本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业务办理工作。
    县区管理部:(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还贷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和业务政策的咨询工作;执行和完成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贷款发放;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账户的开设、基数、比例的核定、催建和催缴、对账和查询工作;负责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业务办理工作;受理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初审、信息录入、整理归档、还贷及逾期催收工作;负责前后台票据的传递、系统记账和复核,装订票据,与银行对账和报表工作。

(三)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包括市本级及六县区管理部、平朔经办机构8个,具体为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朔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平鲁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山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怀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右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平朔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6年度收入预算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461.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78万元,对个人个家庭补助支出63.42万元,一般专项业务费55.5万元,项目支出850万元。  

  (二)“三公经费” 

   2016年预算支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招待费预算,公务运行维护费预算7.8万元与2015年相同,无变化。

附件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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