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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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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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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18
主题词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形式

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按照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6〕18号)要求,现将经市人大批复的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民族方面

1、组织实施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民族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方的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4、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建议,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5、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7、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二>宗教方面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宗教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论、宗教现状和动态汇总、分析宗教动态和信息,分析我市各种宗教的发展趋势,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办法建议。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上宣传工作。

<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强化信教公民的国家意识。

3、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交流比赛活动。

4、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

5、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三)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表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69.1

一般公共服务

69.1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行政运行

69.1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69.1

69.1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单位:千元

 

经济科目

预算数

 

1

2

 

合计

541

 

民族宗教事务局

541

 

  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541

 

    工资福利支出

424

 

      基本工资

117

 

      保留津贴

5

 

      统一津补贴

94

 

      岗位津贴

3

 

      养老保险

102

 

      医疗保险

14

 

      生育保险

1

 

      年终一次性奖金

10

 

      临时工工资

78

 

    商品服务支出

7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会议费

15

 

      公务费

8

 

      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凭费

3

 

      其它交通费

24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

41

 

      采暖补贴

14

 

      住房公积金

27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千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1

2

3

**

 

合计

691

541

150

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91

541

150

0

 

  24

  宗教事务

691

541

150

0

 

    01

    行政运行(宗教事务)

691

541

150

0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朔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合计

2.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2.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2)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来源: 我局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

2、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在职职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各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与服务支出:指因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商品与服务的相关支出,如购办公用品支出、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工作所需费用支出。

3、“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为根据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我局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原有的3辆车减少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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