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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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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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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18
主题词 国土资源局 公开形式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2、负责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其他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区)、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和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3、负责耕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4、负责建设用地管理。负责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和村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指导各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地转用和征收、征用土地的审核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 5、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负责组织本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对宗地评估地价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地价评估中介机构管理。 6、负责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书年检、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负责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7、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工作;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组织应用和推广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承办探矿权登记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勘成果;负责地下水勘查的监督管理和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9、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调控矿权总量。 10、负责地质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依法审查报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 12、负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工作。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政策调研,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本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13、负责人事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国土资源系统干部。 14、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管测绘市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15、负责国土资金财务管理。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承担财政拨付资源的财务管理,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直属单位资产;指导本系统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 16、承担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工作任务,“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能定位,坚持“强化资源保障保护、全面打造法治国土、着力建强干部队伍、创新推进党建工作”,引领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新常态,为推进“两大任务”,推动“六大发展”,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朔州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

朔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属事业单位)

3

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局属参公事业单位)

4

朔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局属事业单位)

5

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国土局2016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朔州市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5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56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3.7万元。

2、按支出经发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5.4万元、其他支出2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56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449.9万元;国土整治9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81万元;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881.2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3.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29.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534.4万元,包括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国土资源局(本级),基本工资101.2万元,保留津贴5.3万元,统一津补贴85万元,岗位津贴0.3万元,养老保险90.1万元,医疗保险15.4万元,生育保险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4万元,临时工工资9.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8万元,会议费1.5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费8.5万元,水电费53.6万元,物业费1.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其也交通费23.6万元,采暖补贴12.8万元,住房公积金24万元,独生子女费0.1万元。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基本工资14.7万元,保留津贴0.8万元,统一津补贴12.4万元,养老保险13.1万元,医疗保险1.8万元,生育保险0.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6万元,公务费1.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其也交通费3.9万元,采暖补贴1.8万元,住房公积金3.5万元。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基本工资44.4万元,保留津贴3.1万元,养老保险43.2万元,医疗保险6.2万元,失业保险1.4万元,生育保险0.5万元,工伤保险0.2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9.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8.9万元,补发绩效12.9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公务费3.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采暖补贴6.5万元,住房公积金11.5万元,独生子女费0.1万元。

4、信息中心,基本工资6.2万元,保留津贴0.5万元,养老保险6.4万元,医疗保险0.9万元,失业保险0.2万元,生育保险0.1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4.6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9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费0.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采暖补贴1万元,住房公积金1.7万元。

5、不动产登记中心,基本工资77.7万元,保留津贴6万元,养老保险77万元,医疗保险10.3万元,失业保险2.6万元,生育保险0.9万元,工伤保险0.3元,基础性绩效工资53.6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3.9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公务费6.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采暖补贴11.6万元,住房公积金20.5万元。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原因的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0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比上年预算有了大幅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地市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0万元,财政在编车辆预算7.8万元,国土执法经费中预算22.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了7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已完成公车制度改革,缴回政府7辆车,只保留3辆,用于应急退信和国土执法巡查工作,而且2016年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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