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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2016年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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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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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20
主题词 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2016年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15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科室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与信息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科、综合监督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计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上级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执行上级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执行上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执行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实施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及健康档案资料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与市外的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16、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1.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促进医疗卫生转型升级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按照省级要求,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强化医疗、医药、医保联动,统筹抓好医改各项工作。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3.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

全面推进县、乡医联体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一体化管理。

4.发展健康养老和社会办医,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下放社会办医审批权限,支持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

5.扎实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促进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受益面。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突出中医特色,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7.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8.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

9.加强法治建设和综合监督,深入推进“六权治本”

10.狠抓廉政、安全、宣传和督查工作,营造稳定和谐发展环境。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范围。

      2016年卫计委预算公开单位包括委本级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24个,具体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中心血站、紧急救援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医院、妇幼保健所、世界银行项目办公室、医学会秘书处、健康教育所、中医精神病院、爱委办公室、传染病医院、地方病防治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中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中心医院、市直机关门诊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市直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计生办、避孕药具管理站、市大医院工程项目部。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预算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补助)598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6.7万元,合计64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项目主要是卫生资格考试和采供血物品。

 2016年度人员支出480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08.7万元,对个人个家庭补助支出372万元,项目支出790.7万元

  “三公经费

   2016年公务接待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分析

    2016年和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变化;公务用车维护费由于车改原因导致车辆减少,市卫计委车辆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3.4万元,事业单位预算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与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朔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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