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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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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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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20
主题词 纪检 公开形式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

3、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对全市纪检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4、调查全市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领导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6、负责调查处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地方行政监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9、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和市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创新体制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运用“四种形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换届纪律,抓好各级纪委换届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在全省“先走一步”中做出新成绩,为落实省委“五句话”总要求、推动“六大发展”和“两大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由朔州市纪委、监察局本级、委局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6年纳入朔州市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本级)

2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培训中心

3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审计中心

4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

5

朔州市纪委监察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信息网监管中心

6

朔州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二、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3、201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4、201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朔州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为11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9.4万元。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13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4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6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13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790.5万元机关服务支出110.5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38.4万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277万元包括市纪委本级党廉、企廉经费10万元,办案费100万元,财务管理费1万元,举报经费3万元,纠风经费19万元,领导调研费7万元,网络维护费8万元;监察局办案费13万元;培训中心培训费16万元,市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廉政教育基地运行费1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               市纪委本级工资和福利支出4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万元监察局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培训中心工资福利支出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审计中心工资和福利支出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万元;信息中心工资和福利支出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万元;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信息网监管中心工资和福利支出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因市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监察局无单独“三公”经费。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4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3.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49.6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持平。“三公”经费共下降50.6%,下降原因为我委机关2016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单位公车数量大幅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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