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质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朔州市质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23
朔州市质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索取号 内容分类
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23
主题词 朔州市质监局 公开形式
 

朔州质监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朔州市质监局于19933月成立,1999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46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为属地管理,属政府序列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朔州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同时,承担着市政府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名牌战略办公室、打假办公室和农业标准化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工作。是《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根据2014年机构改革定编,内设行政科室13个(办公室、人事劳资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监督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下设3个行政单位(开发区分局、朔城区分局、平鲁区分局)、12个事业单位(全额6个分别是: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开发区分局稽查队、朔城区分局稽查队、平鲁区分局稽查队,自收自支6个)。

根据2014年编制调整(朔编办字201449号)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242人,实有在职210人,离退休36人。其中,市局机关编制42人,实有39人;稽查分局编制18, 实有17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79人,实有78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测试所编制20人,实有18人;后勤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1人;开发区分局编制14人,实有14人;朔城区分局编制25人,实有25人;平鲁分局编制24人,实有18人。5个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编制3人,质量检验协会编制3人,计量协会编制3人,标准化协会3人,质量新闻工作者协会编制2人),实有0人。

根据朔州市车改办最新核定数字显示,朔州市质监局核定在编车辆3辆(局本级),实有3辆(局本级),比2015预算减少3辆(局本级)。

根据省财政厅和人行核定,朔州市质监局在银行开设账户3个,其中零余额账户1个(局本级),其它账户2个(局本级专用户1个(附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汇缴户),工资专用户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质监部门由市局本级、市稽查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组成。

2016年纳入朔州质监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3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4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朔州质监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3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61.8万元。

二、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239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34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9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39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41.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851万元,包括产品抽查经费3万元、电梯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156万元、办公楼搬迁经费20万元、产品抽样经费10万元、执法打假经费1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经费20万元、财务专项经费5万元(市局本级),12365投诉举报处置系统建设及办公设备、化验设备购置113万元、12365运行费10万元、财务管理费1万元、执法打假经费30万元(市稽查分局),定期检验费40万元、检验耗材设备等80万元、实验室运行维护费60万元、财务管理费1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安全检验责任风险80万元、检验业务经费100万元、检验业务用车经费31万元、专业技术人员聘请及奖励绩效80万元、财务管理费1万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

1)市局本级共48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5.6万元,保留津贴6.7万元,统一津补贴99.9万元、岗位津贴0.5万元,养老保险104.6万元,医疗保险15.6万元,生育保险1.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9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会议费1.5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费10.1万元,水电费40万元,物业费2.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万元,其中采暖补贴15万元,住房公积金27.9万元,独生子女费0.4万元。

2)市稽查分局共17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8万元,保留津贴2.7万元,养老保险44.5万元,失业保险1.5万元,医疗保险5.9万元,生育保险0.5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7.1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费2.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万元,其中采暖补贴6.2万元,住房公积金11.9万元,独生子女费0.1万元。

3)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共69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9.9万元,保留津贴12.2万元,养老保险175.1万元,失业保险5.8万元,医疗保险28.1万元,生育保险1.9万元,工伤保险0.8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112.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7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福利费5.3万元,公务费12.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5万元,其中采暖补贴25.7万元,住房公积金46.7万元,独生子女费0.5万元,遗属补助2.6万元。

3)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共1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7万元,保留津贴2.9万元,养老保险45.2万元,失业保险1.5万元,医疗保险6.6万元,生育保险0.5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8.2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其中福利费1.4万元,公务费3.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租赁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万元,其中采暖补贴6.4万元,住房公积金12.1万元,独生子女费0.2万元,独生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总计4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总计1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

两项相比,总量相减少61.2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94.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2.81%。

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费2015年实际未发生,故在制定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时大力进行了压缩,并结合工作实际只做了0.5万元。

2、单位公车在2015年底封存3辆,在用车辆减少为3辆,制定预算数据时结合了2015年实际发生数,并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只做了16.8万元的费用预算。

3、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做预算。

 

相关附件
朔州市财政局

朔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