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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朔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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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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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5-25
主题词 朔州市农业委员会 公开形式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6)18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财政局批复的市农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朔州市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调运检疫手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和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各类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工作;负责完成其他各项扶贫工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组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六)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好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继续发放农民冬季取暖补贴并探索新办法。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落实年度投资计划,抓好农村水电路气和居民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群众的安居问题。

(四)、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杂粮补贴以及其它强农惠农资金的补贴。

(五)、落实省政府出台的10项新政策:大力发展杂粮产业、大力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大设施蔬菜发展力度、大力实施中药材产业翻番工程、启动财政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工程。

(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完成18万亩的改造任务。

(七)、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展现代种业,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八)、启动精准培育试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九)、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十)、草牧业试验试点市建设。

   (十一)、优化种植结构。

(十二)、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十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十五)、加大现代农业投资。

(十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七)、以四工程为重点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八)、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十九)、全省草牧业发展朔州推进会。

(二十)、全省冷凉地区渗水地膜旱地谷子种植现场会。

(二十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发展计划科、科技教育科(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植业科、畜牧科、动物防疫监督科、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农产品加工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科、农村工作科、新农村建设指导科。

   (二)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总站、种子管理站、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朔州分校、土壤肥料工作站、经营管理办公室(农村会计辅导站)、植物检疫植物保护站、农业区划办公室、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站、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畜禽繁育工作站、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草原试验站、牧草饲料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兽医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15580千元,其中,行政运行6268千元,事业运行8571千元,其他农业支出26千元,其他扶贫支出715千元。项目预算支出10657千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朔州市农业委员会业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2015年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原朔州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8.6万并入朔州市农业委员会《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17号)。2016年朔州市农业委员会业委员会预算增加了原朔州市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车改后委机关保留5辆,下属事业单位保留9辆。(事业单位未完成车改)

、朔州市农委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预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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