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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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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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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9-13
主题词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 公开形式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概况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的精神,设立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原朔州市人事局、朔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为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两个单位还没有完全合并,仍按原职能划分,各司其责,各把一关。财政仍按两个一级单位单独预算。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134号),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拟定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朔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我单位承担着其中涉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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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5年收入127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6.82万元,其他收入5.22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局本级支出139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55万元;其他支出49.2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49.32万元;项目支出944.59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1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9.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1386.31万元,分别基本支出449.32万元,项目支出936.99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4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4万元。基本支出是按现有人员的工资标准、财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列支的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93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658.98万元,主要用于朔州大运商贸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343.92万元和创业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6.2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力市场大楼消防工程92.61万元和网络信息化建设133.65万元等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39.75万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和接待费,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9.35万元。超支原因主要是我局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各项保险工作,需要经常下乡,深入到基层各个单位。2015年比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23万元,主要是本年压缩支出,节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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