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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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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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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9-14
主题词 朔州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朔州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朔州市民政局概况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民政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对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提出意见,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4、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和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6、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8、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各地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乡镇以上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10、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2、拟定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管理,承办涉外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

      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7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28.57万元,其中:组织事务2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88.96万元(拥军优属40.89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4万元;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5.17万元);抚恤292.3万元;退役安置61.67万元;社会福利12.7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6.9万元;国土资源事务16.04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20万元。

      (二)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共计301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42.14万元;其他收入173.02万元(其中:军休人员经费166.17万元,“明天计划”手术费6.85万元)。

      (三)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共计1513.62万元,其中:

      1、按类款分:组织事务19.1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982.87万元;退役安置223.5万元;社会福利19.55万元;城乡社会公共设施16.9万元;国土资源事务16.0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92.83万元;其他支出42.8万元。

      2、按用途分:基本支出3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万元);项目支出1185.02万元。

      (四)结余情况

      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22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6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221.47万元,其中:组织事务0.86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96.43万元(拥军优属20.74万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0.75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6万元;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15.25万元);抚恤292.3万元;退役安置7.35万元;社会福利1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833.1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精神,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了27%,接待批次2,接待人次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了6.2%。我单位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大力厉行节约,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提高办事效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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