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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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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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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9-16
主题词 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公开形式

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

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负责市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主要职能是协助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府依法通过征收、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储备,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及临时利用,并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交付供地。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级别是副处级,内设办公室、土地收购储备科两个内设科室,核定编制8名,实有人数5名。

2015年,我中心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63期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北邢家河等五个村庄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朔政函[2014]111号,负责对朔州市北邢家河、上庄头、田家窑、下庄头、霍庄五个村庄土地收储项目范围内的1791.59亩土地实施收储、整理以及项目投融资和贷款偿还等工作。并对储备库内现有的储备土地进行保护、管理、日常巡查和野外踏勘等多项工作,防止了多起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违法者乱搭乱建等侵害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属于本级单位。

         

三、朔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30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5.13万元,支出294.35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元,实际支出数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元,实际支出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实际支出5.92万元,较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减少。

其减少原因有三:1、2015年度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计划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实际支出计算;2、现在有些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解决,不需要出车,出车量减少费用减少;3、我中心较以前巡查面积减少,也就减少了巡查出产量,随之费用也相对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比预算数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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