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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平鲁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平鲁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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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平鲁大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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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9-29
主题词 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平鲁大队 公开形式

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平鲁大队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执法、为创建和谐平鲁,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依照交通法律、法规,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城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城乡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利用各种形式搞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认真办理车辆及人员证照发放和年检工作,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组织参与各类大型活动交通警卫任务。

二、 机构人员,机构编制设置变动情况

现有人员205人,其中:在职正式16人,公安借调13人,其他部门借调36人,退休人员16人,协管员及临时人员124人。

机关内设一室,一中心,一所、三股,八个中队(办公室、涉财涉物管理中心、车管所、事故处理股、秩序管理股、宣教股、城镇中队、另山中队、石崖湾中队、歇马关中队、郑家营中队、向阳堡中队、巡查一队、巡查二队)。

三、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8万元。支出662.5万元,收支结余4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和福利支出398.7万元,其中:正式干警支出137.1万元,协警及临时人员261.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68.1万元,其中:办公费21.2万元,印刷费11.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9.1万元(包括各中队营房电费),邮电费8万元(包括网络费等),取暖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7.1万元,差旅费14.9万元,主要有外出办案差旅费,维修费16万元(办公楼及各中队营房维修),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20.1万元(包括扣押车辆看管费、车辆鉴定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用于宣传订阅报刊杂志等宣传资料。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6万元,其中:退休费67.4万元,奖励金7.2万元,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万元,用于购置执法仪10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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