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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到“三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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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到“三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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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7-06-06
主题词 公开形式

  一是坚持资源整合。采取上级争一点、能人出一点、财政投一点、市场融一点等多种筹资方式,积极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和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序引导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向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引入竞争立项机制,对重视程度高、群众发动好、建设效果好、受益人员多的村庄,优先给予支持。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按照规模适度、彰显特色、文化传承、生产生活并重的要求,树立规划意识,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乡村布局。结合经济基础、产业特点、乡风民俗等,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完善提升村庄规划,凸显村庄规划特色,科学制定村庄布点规划,将传统特色与现代建筑风格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政府与市场社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美丽乡村建设、统一标准和尊重差异、牵头部门和其他部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等“六大关系”,引导激励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筹工筹劳,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2017年,我市已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478万元,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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