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

市财政大力保障“三基”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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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大力保障“三基”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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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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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乡镇办公经费保障力度。在省财政厅每个乡镇40万元的保障标准基础上,市财政再预算15万元,县区预算35万元,实现2017年每个乡镇平均运转经费不低于90万元的保障标准。

  二是保障村级组织和社区工作经费。把村级组织运转和社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市财政每年每村预算0.5万元,每个社区预算3.5万元,县区财政每年每村预算2.5万元;每个社区预算3.5万元,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社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保障基层相关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安排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每人每年0.5万元计41万元,安排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经费每人每年420元计186万元,安排非公和社会组织联建党组织工作经费21.1万元,安排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年0.4万元计44万元,安排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经费300万元,推进艰苦偏远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提标,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共计124.8万元。
  截止目前,已下达省市两级“三基”建设保障资金18320.78万元(省级15409.46万元,市级2911.32万元)。其中:省级下达新增乡镇工作补贴884万元、乡镇干部周转房128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2000万元、乡镇机关食堂补助385万元、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486.4万元;省市两级下达村级运转经费补助10556万元(省级9744万元,市级812万元),社区事务补助903万元(省级516万元,市级387万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经费补助34.06万元(省级7.06万元,市级27万元)、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293万元(省级107万元,市级186万元);市级下达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9.32万元、乡镇(街道)运转经费1095万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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