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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财政建立四大机制助力我市脱贫攻坚

朔州财政建立四大机制助力我市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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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财政建立四大机制助力我市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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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8-10-30
主题词 公开形式

  一是落实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主导作用,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专项支出,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全市各级预算安排用于扶贫的资金做到只增不减,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

  二是完善扶贫资金整合机制。切块下达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区,除中央、省重点项目和补贴、救济、应急资金外,贫困县区可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结合本级扶贫任务,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三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探索财政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成员,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试点将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发展集体经济。

  四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建立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实行监察、审计、财政等多部门督查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责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目前,我市右玉县已退出国定贫困县,平鲁区、山阴县两个省定贫困县也公示退出。至此,朔州市3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脱贫,成为全省第一个整体脱贫摘帽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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