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局

关于朔州市2017年预算1-9月份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朔州市2017年预算1-9月份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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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朔州市2017年预算1-9月份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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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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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6日在朔州市第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孔庆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朔州市2017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01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64%,同比增长57.31%,增收20406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39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73%,同比增长59.48%,增收79804万元。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1023499万元,为预算的79.82%,同比增长15.94%,增支14070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512万元,为预算的82.48%,同比增长20.58%,增支37117万元。

1-9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670万元,为预算的76.76%,同比增长89.24%,增收4087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4069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96万元,为预算的2.75%,同比下降95.17%,减收17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5848万元。

1-9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执行154823万元,为预算的89.73%,同比增长61.21%,增支5878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执行703万元,为预算的3.04%,同比下降38.17%,减支434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各级财税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较好地保障了收入的组织。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一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特别是1、2月份增幅分别达到了112.12%、122.26%,其余月份收入增幅也均在57%以上。从全省来看,1-9月份我市收入增速一直位居前列,一季度位于全省第一,二季度和三季度仅次于吕梁市位于全省第二。在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市收入结构也在向好发展,1-9月份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9.73%,较去年同期增长4.83个百分点,达到了近年来的较高水平。

(二)主要税种贡献突出,带动收入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增值税和资源税成为拉动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中坚力量,尤其是煤炭行业,贡献巨大。1-9月份,全市煤炭行业税收完成293516万元,同比增长169.97%,增收184795万元,行业税收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4%,增收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总额的90.56%,对拉动财政收入整体增长意义重大。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总体执行进度达标。财政资金持续向稳增长、惠民生方向倾斜,截至9月底,全市民生支出共计824559万元,同比增长15.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6%。财政支出进度方面,截至9月底累计执行进度达79.82%,超过序时进度4.8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加快了3.19个百分点,保证了年度支出计划的顺利完成。

(四)县区收支整体良好,区域差异仍然明显。截至9月底,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五升二降”,其中增幅最高的山阴县(140.06%)比最低的朔城区(-3.94%)高出144个百分点。支出执行进度方面,除山阴县外其余县区均达到序时进度,其中进度最快的开发区(101.06%)比最慢的山阴县(68.46%)高了32.6个百分点。

2017年市本级调整预算方案

根据目前的经济财政形势判断,全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虽然会实现一定的超收,但因准池铁路对忻州市分税和麻家梁煤业等跨县区企业增加对县区的分税,再加上年内新增支出、政策性支出较多,预算平衡难度仍然较大。为了确保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中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财政预算要在年初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的基础上做一些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的调整

(一)公共预算

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含县区上划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10322万元,调整为265328万元,调增55006万元。主要调整项目为:

一是国税系统税收由年初的111190万元,调整为137325万元,调增26135万元。其中:增值税调增26547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减413万元。

二是地税系统税收由年初的58000万元,调整为80016万元,调增22016万元。其中:营业税调增15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增1850万元,个人所得税调增1400万元,资源税调增153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调增3000万元,房产税调减200万元,印花税调增8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调增500万元,契税调减497万元。

三是财政系统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1132万元,调整为47987万元,调增6855万元。其中:专项收入调增3417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调增25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调增1100万元);罚没收入调减5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调增4450万元(主要是两权价款调增5818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调减600万元);其他收入调减750万元。

(二)基金预算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060万元,调整为608万元,调减17452万元。主要调整项目为:

1)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400万元,调整为-448万元,调减15848万元(主要因年初预计的土地出让不能完成,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以负收入反应);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0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50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5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调减500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由年初未安排,调整为150万元,调增150万元;

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万元,调整为547万元,调增537万元(主要因清理拖欠价格调节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二)支出预算的调整

根据上述收入调整方案,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500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2179万元,开发区税收体制改革返还市级4500万元,省营改增税收返还减少638万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2370万元,收入合计增加63417万元;援疆资金上解增加17万元,准池铁路忻州市分税增加上解1000万元,麻家梁煤业等跨县区企业税收返还增加3800万元,线下支出合计增加4817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财力增加58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的305628万元调整为364228万元,调增58600万元。

(一)调整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是贯彻“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原则,坚持有保有压;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继续重视对农业、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领域投入;四是坚持量入为出,增强市本级调控和平衡能力。

(二)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调整

一是增加教育支出264万元。主要有:教师节表彰200万元;聋哑学校供热管网改造38万元等。

二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7295万元。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43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1735万元;退伍军人自主择业补助93万元;汇诚电冶公司破产安置1052万元等。

三是增加农业支出3048万元。主要有:畜牧重播补贴及全省草牧业现场会1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900万元;县区水利设施救灾资金280万元等。

四是增加宣传文化支出552万元。主要有:送戏下乡200万元;文物保护及普查100万元;参加山西艺术节130万元;文化产业博览会50万元等。

五是增加旅游支出1514万元。主要有:旅游宣传1000万元;“人说山西好风光”活动经费482万元等。

六是增加公共安全支出901万元。主要有:公安网安技术项目建设400万元;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绩效改革增资415万元;公安拘押场所伙食补助提标87万元等。

七是增加环保及交通支出1520万元。主要有:工业堆场监控平台建设及抑尘车运行经费160万元;应县雅士利公司污水处理200万元;小平易乡环境污染治理200万元;晋北煤化工基地环评规划366万元;公交公司调度中心征地费394万元;治超办平台运行费60万元;交警道路安全设施90万元等。

八是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70万元。主要有:市再生热力公司亏损补贴12342万元;原新城、马邑供热公司职工生活费补贴(从上缴租金中解决)1010万元;污水提升泵站运行费300万元等。

九是增加粮油事务支出1127万元。主要有:市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和费用1097万元;山西粮油展交会及长沙粮油展览会30万元等。

十是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78万元。主要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励265万元;煤炭博览会经费20万元;明禾陶瓷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诺诚制药出口补贴43万元等。

十一是增加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512万元。主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72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农发行贷款还本付息7541万元;城投公司开发银行贷款利息1754万元等。

十二是增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6036万元。其中:正常调资和增人增资655万元;2016年度考核奖3231万元;零时工工资2150万元等。

十三是增加“三基建设”支出1847万元。主要有:乡镇运转经费1095万元;社区运转补助452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破零300万元等。

十四是增加其他单位经费支出3936万元。主要有:一般公共事务支出1363万元;执收执法单位成本、补偿性支出和办案费支出2573万元等(主要因年内环境监察费和质量监督费停征)。

十五是贯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原则,对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个别支出项目调增调减;在市本级留用一般债券规模64400万元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债务实际,核减本级债券支出5000万元,增加对右玉县转贷支出5000万元,债务限额相应调整(见附表)。

(三)基金预算支出项目的调整

由于基金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自平衡的预算管理方式,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比年初调减17004万元。主要调整项目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40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5400万元(主要因预计的土地出让未能完成);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0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500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调增150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5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调减500万元。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各项支出如果能够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或这次调整的预算数额之内,不出现新的超支,市本级财政年终可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后三个月的工作重点

后三个月,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政府提出的“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12字方针,用辩证的思维、创新的观念、务实的举措,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挑战,统筹兼顾,破解难题,确保全市财政工作稳定向好。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继续保持对经济形势变化高度关注,强化宏观经济发展分析,做好收入预测。继续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煤炭税收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化税源稽查,强化煤炭税收征管秩序整顿和规范,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同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乱收费和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围绕重大战略、重点民生,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住开发区建设和右玉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建设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非煤接替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发展。加大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三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培育、文化旅游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体系,推动企业、社会、民间的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形成创新创业热潮。

(三)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深化PPP模式运用,进一步拓宽我市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支持培育一批创业创新项目有效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发挥好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继续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结合财力可能,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继续编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的全口径预算,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范围。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推动专项资金规范透明管理。继续推动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努力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尽管我市当前财政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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